一、答辩秘书职责
答辩秘书由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充分利用研究生答辩服务系统(功能及操作简介详见https://grs.cup.edu.cn/xw04/90048.jhtml),负责协助组织答辩会、答辩记录、答辩结果录入、答辩材料整理等工作。
答辩秘书不是答辩委员,没有表决权。导师不得担任所指导学生的答辩秘书。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依据《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等有关规定,答辩委员会委员组成人员名单由学科负责人提名,由学位论文答辩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学院分委员会批准。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秘书1人。各类答辩委员会要求如下: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或7名专家组成,委员应是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5名专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中博士研究生导师和其它高校(研究院所、企业)的专家分别不少于2名。7名专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中博士研究生导师和其它高校(研究院所、企业)的专家分别不少于3名。其中工程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中应当有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委员应是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委员中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每个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秘书1人。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委员应是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委员中应当有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其中石油石化相关领域的工程硕士论文答辩应有来自石油石化企业相关领域的专家)。
特别注意:答辩人的校内外导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但导师可参加答辩会,向答辩委员会介绍研究生的情况,并在评议阶段回避。
三、答辩秘书工作内容、
1. 答辩会准备工作
1)答辩委员会信息维护及学生分组
以“答辩秘书”身份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答辩委员会信息,生成答辩委员/主席临时账号,并对答辩申请学生分组。
特别注意:答辩人的校内外导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可复制答辩委员会,删除相关导师后进行分组。
2)前期提醒和组织工作
提醒并帮助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前熟悉答辩服务系统,掌握系统登录方式,提醒携带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设备参加答辩委员会。组织研究生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准备,明确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节点。
2. 答辩会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宣布答辩会程序。
2)介绍研究生简况。
3)研究生报告论文主要内容(博士研究生:40-60分钟;硕士研究生:20-30分钟)。
4)答辩委员会委员向研究生提问。
5)研究生回答问题。
6)研究生和其他列席人员暂时休会,举行答辩委员会会议,会议程序如下:
①研究生导师宣读导师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
②答辩秘书宣读评阅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
③研究生导师暂时回避,答辩委员会委员评议;
④答辩委员会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以无记名投票表决;
⑤讨论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
7)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和其他列席人员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特别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第二十六条要求,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结论,由答辩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不含答辩秘书和导师)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学校要求,答辩委员会成员有表决为“差”的,该成员的结论为“不通过”。
3. 答辩会后续工作
1)确认投票表决、答辩记录、答辩决议书、论文修改说明已完成填写,点击同步按钮,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码签名确认。提交同步后,不能修改,可联系学院撤销后修改。
2)向学院(研究院)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一份《攻读博士/硕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学校档案室)》
②一份《攻读博士/硕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研究生档案)》
③每名博士研究生一本“博士学位论文”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各类材料由答辩秘书负责整理和送交,不得交与研究生本人。
2 以上表格一律用A4纸单面打印,并按封面目录顺序装订。
3 所填写的内容不要粘贴或涂改。
4 “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不要粘贴,摞起来直接装订即可。
5 授予学位决定由学位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