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1. 2017年、2018年立项项目,2019年立项的研究期限为1年的重点项目,原则上应参与本年度验收,如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延期验收1年。
2. 2016年立项项目本次务必参与验收,不能再次延期,如未完成可以申请终止项目。
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安排
1. 二级单位初审
二级单位检查项目预期成果完成情况(对比任务书),严格把关,尤其是教改论文、教材等刚性指标的完成情况,未完成刚性指标的项目延期验收或验收为不通过,并按时提交结题材料。请各二级单位于2020年12月7日前将所有项目的验收初审表、项目验收初审汇总表电子版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通过初审申请本次结题的项目,还需提交结题报告电子版、项目成果简况表电子版。其中,项目验收初审汇总表须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
验收初审表、项目验收初审汇总表、结题报告、项目成果简况表模板见附件2。
2. 学校验收
研究生院根据初审结果,确定参与验收项目名单,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公布验收结果。
三、其它事项
项目可以申请延期验收,但延期不得超过2年。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