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申请办法

发布日期:2024-09-13 16:00:00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是一所石油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1997年,学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2006年,成为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在建设能源领域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的道路上阔步前进。

一、申请条件

(一)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经培养能达到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经培养能达到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直博生:经培养能达到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直博生外语要求:英语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50(或良好)、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或合格)、或托福成绩≥80、雅思成绩≥5.5或PETS5≥55,俄语等其他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符合申请条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调查报告的,可以优先录取。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报考学院(研究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专业

我校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和直博生(除MBAMEM外),申请为直博生的考生应提前与学院(研究院)取得联系。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自述(另附页,重点介绍你的学术背景、获奖和发表文章、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二)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如果有);

(四)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由教务部门书面证明(如果有);

(五)其它获奖或资格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果有);

(六)学院(研究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复)印,提交(邮寄)至申请学院(研究院),联系方式见第七条。

四、预报名申请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9月25日,有意参加我校推免复试的考生(不含本校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推免生预报名”项目进行报名(招生专业以系统中的招生专业为参考,最终以学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填写报名信息并在系统中上传申请材料,填报完毕后保存、提交;学院(研究院)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安排复试。

(二)预报名仅作为我校充分了解考生的途径之一,有意向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的考生最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暂未开通)报考我校,接收并确认学院(研究院)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

(三)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活动并荣获“优秀营员”的考生,按学院(研究院)相关政策执行。

(四)预报名期间我校不要求考生寄送任何纸质材料。一旦考生入围推免生面试阶段,则需要根据各学院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五)由于某些原因错过预报名的考生,仍可登录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学院根据推免的接收情况组织并参加我校后续举行的面试。

五、正式报名

(一)注册:922日起,申请人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注册,填报相关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获得推荐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二)报名、复试:928-1020日,申请人填报我校相关学院专业;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筛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9月29日起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按要求参加复试。

(三)待录取:1020日前,各学院根据复试情况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接受待录取。

(四)上报:1020日后,学校上报待录取名单并按要求公示。

备注:以上政策、时间安排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六、其它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二)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院(研究院)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院)代码

学院(研究院)名称

联系方式

001

地球科学学院

010-89733074

002

石油工程学院

010-89733098

003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010-89733089

004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010-89733495

005

地球物理学院

010-89733597

006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010-89731689

007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010-89739070

008

人工智能学院

010-89732858

009

理学院

010-89732280

010

经济管理学院

010-89733792

0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80116374

012

外国语学院

010-89733282

013

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

010-89739165

021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010-89739051

031

克拉玛依校区

0990-663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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