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术型博士2021年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0-11-27 15:23:02


一、招生方式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本科直接攻博(以下简称“直博”)。

二、报考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

1)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满足报考学院(研究院)的其他报考条件;

3.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最迟须在入学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报名者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英语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50(或良好)、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或合格)、或托福成绩≥80、雅思成绩≥5.5或PETS5≥55。各学院(研究院)可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但不得低于上述条件;

俄语等其他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无法提供上述外语水平证明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就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8.报考理工类专业的考生,如选择定向就业类别的应填报工程博士,确需报考学术型博士的应提前向相关学院(研究院)申请、报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填报;

9.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0. 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要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

11. 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报考学院(研究院)2021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相关要求或细则(陆续公布中);

(二)硕博连读

面向本校2019级和2020级在学的理工类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他专业面向2020级在学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工作将于20213月开始,请关注研究生院主页《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

(三)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面向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招生工作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申请办法》。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术型博士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直博生学制为五年,在校学习年限为四至六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七年;其他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在校学习年限为三至五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六年。  

四、报名时间

申请-考核制报名时间:202012月4日至202012月31日,20213月22日至4月2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研究院)自定。

硕博连读生报名时间:20213月22日至4月2日,具体要求以当年工作通知为准。

直博生的报名时间、方法和流程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申请办法》。

五、报名流程

(一)申请-考核制

1.考生进入博士招生报名系统后,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报名网址:(http://gmss.cup.edu.cn/bs/index);

2.上传150×200像素、大小30K以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交纳报名费200元/人,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3.身份证明材料。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文件内后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4.学历(学籍)信息确认。报名期间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将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打印;

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

 

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硕士),单证(学位)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可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点击“中国学位认证”一栏申请;

凡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提交纸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获相应学历后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须同时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或《户口簿》对应变更页的扫描件。

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络报名成功后,应及时下载、打印报名材料。

(二)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分别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申请办法》要求进行报名。

六、报考材料

(一)申请-考核制

在报考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内向所报考的学院(研究院)送交(邮寄)以下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

2.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从报名系统下载);

3.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从报名系统下载);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

5.学历学位材料:

①学士毕业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硕士阶段的毕业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硕士),单证(学位)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位考生);

6.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7.考生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一份(从报名系统下载,1500字左右)。内容中涉及到的论文、著作、获奖等应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应提交:

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

②报考学院(研究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9.报考学院(研究院)2021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10.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4-10项须按系统要求上传电子版材料。

(二)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分别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申请办法》提交相应报考材料到报考学院。

七、选拔方式

(一)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分为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学院(研究院)将对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详见报考学院(研究院)网站相关公告。

通过学院(研究院)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根据学院(研究院)的要求,在综合考核前从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分别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0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申请办法》进行选拔。

八、录取

1.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拟录取结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录取考生于2021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4.博士生导师招生要求请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修订)》中“第六章  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的相关规定执行。专业目录中兼职博士生导师,原则上限招一名博士研究生。

九、专项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详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招生学院(研究院)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院)代码

学院(研究院)名称

联系方式

001

地球科学学院

89733074

002

石油工程学院

89733098

003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89733089

004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89733495

005

地球物理学院

89733597

006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89731689

007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89739070

008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89732858

009

理学院

89732280

010

经济管理学院

89733792

0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80116374

013

人工智能学院

89731812

021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89739051


通讯地址:北京昌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院(研究院)办公室(102249)。

十一、其它

1.按照国家政策,博士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执行学校奖助办法。

2.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如有与教育部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3.通讯地址:北京昌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02249)

4. 教育部不允许考生被两个以上(含两个)招生单位同时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若出现此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010-89733075

主页网址:http://www.cup.edu.cn/

电子信箱:sdyzb@cu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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