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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须知

发布日期:2012-02-29 

一、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于2012年3月14日-16日(8:30-11:30,14:00-17:00)到第二教学楼302进行资格审查。

1、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核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核验学生证;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核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通过资格审查并且报考信息、材料齐全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安排

1、 考试时间安排

3月17日

3月18日

3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专业课一

外语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下午14:00-17:00

专业课二

听力测试

2、考试地点

3月17――18日考试地点:第三教学楼

 3月19日同等学历加试科目考试地点:第二教学楼308教室

三、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地点由各录取学院另行通知。

四、听力测试须知

2012年博士研究生外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听力测试时间:2012年3月18日下午14:00--14:30

2、考生租借耳机须知

英语考生租借耳机时间:2012年3月16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6:00。租借地点:第三教学楼北楼8层语言实验室,押金30元、租金4元(租借时请准备好零钱)。

 退还耳机时间: 2012年3月18日下午14:30-15:00,19日一天。

英语听力试听:2012年3月16日下午14:00-16:30的时间段内,进行英语播放。考生可在第三教学楼进行听力试听,试听时应选择未上课教室。请考生安静入场,不要喧哗。

请自备二节5号新电池,不要使用充电电池。电池正确装入耳机后,侧面打开开关,调好音量。使用后请关机。

为保证试听效果不受外界信号干扰,禁止携带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五、考试须知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卷。

6、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

谈。

7、考生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例如用二种以上颜色的笔书写答题;在书写答题的地方划有横线标记等疑似作弊行为,均作为作弊处理,成绩无效。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10、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