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定于2011年12月10日进行2011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包含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测试)。为保证第二阶段考试顺利进行,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材料
所有参加2011年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务必于2011年11月25日前完成《2011年工程硕士招生简章》中要求的资格审查工作,相关事宜可咨询报考学院。
二、专业课考试科目
2011年11月25日前确定专业课考试科目,报给报考学院。根据报考专业领域确定考生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名单(见附件)。请注意以下二个问题:
1、考试科目是根据报考研究方向来确定。由于部分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未按招生简章要求填写报考学院和研究方向,所以不能确定专业考试科目。
2、如有要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须填写《在职攻读硕士学位“GCT”考生变更工程领域申请表》,连同资审材料一同上交。
三、第二阶段考试安排如下:
(一)、专业课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 2011年12月10日8:30-11:30
2、地点:第二教学楼
3、要求:① 凭有效身份证件和GCT准考证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② 须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工具;
③ 迟到15分钟不许入场。
(二)、专业综合面试时间、地点:
综合面试定于12月10日下午进行,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会在考试前在第二教学楼大厅内张贴。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