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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0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发布日期:2010-06-10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0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欢迎您––2010级新同学!

为使您顺利到校报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新生报到

新生须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签发盖章的《录取通知书》,于2010829到各录取院系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请假并说明原因,并在规定报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寄送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凡不请假说明原因又不按时报到逾期两周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资格审核

新生应携带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报考博士携带学士学位证书,同等学力报考硕士携带大专毕业证书)和复印件一份。新生入学后,由各院系对新生进行政治表现、学业、健康等方面的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户口迁移和暂住证办理

非委托培养的新生,在报到前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地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或“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请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中的项目内容是否与报考时所用的信息(姓名、籍贯、身份证编号)一致。不一致者,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更改并加盖派出所公章,不得私自涂改,迁移证中籍贯、出生地项目要详细到市或县;无身份证者,务必要求当地派出所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编号。另外,办理入学手续时须向户籍室交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并用铅笔注明本人的身高、血型等。新生入户后,需交纳20元办理换发身份证,该费用由户籍室另行收取。

原户口在北京市的新生(北京生源),不包括应届毕业生,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委托培养的新生,不迁移户口,可自愿办理北京市非常住人口暂住证。

四、组织关系

1.新生是团员者,持团员证或介绍信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