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生» 招生动态

关于2010年博硕士入学有关事项说明

发布日期:2010-05-21 

    由于拟录取考生的毕业学校要求拟录取为2010年博硕士生提供户籍办理、组织关系和档案调取的相关内容,现将我校有关户籍办理、组织关系和档案调取的具体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户口迁移和暂住证办理

非委托培养的新生,在报到前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往地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或“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请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中的项目内容是否与报考时所用的信息(姓名、籍贯、身份证编号)一致。不一致者,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更改并加盖派出所公章,不得私自涂改,迁移证中籍贯、出生地项目要详细到市或县;无身份证者,务必要求当地派出所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编号。另外,办理入学手续时须向户籍室交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并用铅笔注明本人的身高、血型等。新生入户后需办理换发身份证交20元,该费用由户籍室另行收取。

原户口在北京市的新生(北京生源),不包括应届学生,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委托培养的新生,不迁移户口,可自愿办理北京市非常住人口暂住证。

二、组织关系

1.新生是团员者,持团员证或介绍信到校接转团组织关系。 

2.新生是党员者,要求每人单独开一份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时在介绍信左上角写上本人学号,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携带的党员材料,交至所在院(系、部);来校学习超过六个月的党员,须转入正式组织关系。

非北京市的新生党员,应持由县、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北京市的新生党员,持所在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组织部”。

三、档案关系

非委托培养的新生,请于830日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寄送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工作处档案管理办公室,邮政编码:102249

注意事项: 1. 人事档案以机要方式邮寄或自带,不准用EMS邮寄;

              2. 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请在档案材料收集齐全后寄出;

              3. 在档案袋上需标明录取院(系)、学号及姓名。

    2010年博硕士入学须知将在6月初网上公布。

研究生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