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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领军人才工程博士2020年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9-12-03 


     为培养工程领域技术领军人才主动服务国家重点行业和重大战略需求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0年继续面向国家重点行业、企业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培养目标

项目名称

培养目标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领军人才工程博士

面向国家油气行业,培养油气行业工程领域技术领军人才,推动油气行业科技创新,构建高层次人才培养新格局。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中石油项目

面向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新能源、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培养具有攻关重大技术难题和高端创新能力的工程领域技术领军人才,服务中石油创新发展战略。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3、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创新实践能力,具备成为工程领域技术领军人才的培养潜力,主要面向石油石化企业技术专家或主持国家级项目的技术骨干。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

(1)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满足报考学院(研究院)的其他报考要求;

5.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6.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报名者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英语成绩要求由各学院(研究院)根据专业方向的要求自行制定;

俄语等其他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无法提供上述外语水平证明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8.考生的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类别;

9.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0. 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报考学院(研究院)2020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相关要求或细则(陆续公布中);

1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中石油项目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五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并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主持或者作为主要骨干实质参与中国石油科技合作专项项目;

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推荐证明(见报考材料第9条),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定向就业类别进行培养的意见等;推荐证明须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人事部门出具推荐证明中的科研情况须经学校战略项目办公室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招生计划

项目名称

招生计划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领军人才工程博士

20名左右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中石油项目

20名左右

 

 

 

 

 

 

 

、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为四年,在校学习年限为三至五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六年。

五、报名

1.申请人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3月23日至4月3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研究院)自定。

3.报名流程

考生进入博士招生报名系统后,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报名网址:(http://gmss.cup.edu.cn/bs/index);

    上传150×200像素、大小30K以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交纳报名费200元/人,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学历(学籍)信息确认。报名期间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将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打印;

  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

  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硕士);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提交纸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网络报名成功后,应及时下载、打印报名材料。

报考材料

在报考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内向所报考的学院(研究院)送交(邮寄)以下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

  2.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从报名系统下载);

  3.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从报名系统下载);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

  5.学历学位材料:

  学士毕业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硕士阶段的毕业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硕士);

  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获得学位考生);

  6.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7.考生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一份(从报名系统下载,1500字左右)。内容中涉及到的论文、著作、获奖等应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应提交:

  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

  报考学院(研究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9.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中石油项目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中石油项目推荐表

  10.报考学院(研究院)2020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4-10项须按系统要求上传电子版材料。

七、选拔方式

    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分为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学院(研究院)将对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详见报考学院(研究院)网站相关公告。

    通过学院(研究院)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根据学院(研究院)的要求,在综合考核前从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录取

   1.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拟录取结果可于6月上旬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录取考生于2020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4.博士生导师招生要求请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修订)》中第六章  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的相关规定执行。专业目录中兼职博士生导师,原则上限招一名博士研究生。

九、招生学院(研究院)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院)代码

学院(研究院)名称

联系方式

001

地球科学学院

89733074

002

石油工程学院

89733098

003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89733089

004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89733495

005

地球物理学院

89733597

006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89731689

007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89739070

009

理学院

89732280

021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89739051

 

  通讯地址:北京昌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院(研究院)办公室(102249)。

十、其它

  1.按照国家政策,博士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执行学校奖助办法。

  2.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3.通讯地址:北京昌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02249)

  联系电话:010-89733075

  主页网址:http://www.cup.edu.cn/

  电子信箱:cupgra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