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出入境证件签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教学[2014]5号)文件要求,对于非北京户籍在校大学生(非京籍且户口未迁入我校)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需严格履行如下手续:
2. 学籍管理部门核实《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公章。本科生负责单位:教务处;研究生负责单位:研究生院。
3. 登录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学生在校期间现实表现审查表》。负责单位:学生工作部。
4. 持《验证报告》与《审查表》到保卫处户籍科,开具《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在学证明》,建立《高校在校学生出具证明情况工作台帐》。负责单位:保卫处。
5. 《工作台帐》每月抄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单位:保卫处。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二○一四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