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国家发展战略、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以培养一批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
2.发展目标
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加速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及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及优秀教学科研人员。与此同时,通过学生交流带动科研合作,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
二、 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与选派类别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0年计划选派6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其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5000名,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1000名。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派比例应占50%。鼓励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双方高校协议基础上获得联合博士学位(joint degree)或者双博士学位(double degree)。
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少量硕士研究生,暂不设类别比例要求。
2.各校选派计划与类别比例要求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10年各选派计划将根据2009年各校实际选派情况确定(暂不含2009年第三批)。各校需按照不超过计划的120%推荐人选,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应按照1:1的比例推荐。
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由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院校以外单位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及项目具体要求推荐人选,暂不设定具体类别比例。
3.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根据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4.选派专业领域
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见附件一。
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基础学科应占总选派规模的85%,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应占总选派规模的15%。具体选派学科规划见附件二。
5.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
6.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
三、 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