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于2015年12月26-27日在我校第三教学楼进行,我校考点共设置了38个考场,有1107名考生参加了考试。
《刑法修正案(九)》已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考替考等4类行为将触犯《刑法》,与以往相比,考试招生舞弊行为除了会受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处理之外,还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为此,我校积极应对,从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开始,陆续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教学楼内电子频幕滚动展示、学校主页公告、拉设警示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考前诚信教育宣传活动,警示考生作弊行为的严重后果。
为确保考试的安全平稳运行,研究生院提前组织召开全校各部门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协调会,对考试的安全保密、纪律检查、视频监控、治安保卫和后勤保障等一系列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同时,分别面向巡考人员、楼层巡视员、主监考人员及所有监考人员进行了多层次的考务工作培训会,重点针对往年考试中惯常出现的逻辑考场错发试卷、条形码粘贴混乱等问题,从具体的小事入手,提示工作要点、明确工作流程,从源头上保证了考试的顺利进行。
最终,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纪委、信息技术中心、保卫处、后勤处、校医院、宣传部、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校顺利地完成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