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位工作顺利进行,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影响,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7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8号)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9号)以及春季学期学位工作预案,现将有关学位工作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阅
(一)博士学位论文评阅
1.评阅方式: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采用隐名方式评阅(以下称为“盲评”),由研究生院组织送评(由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评阅系统送审,每名专家600元)。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采用署名方式评阅,由学院组织送评。
2.评阅专家人数:破格录取的、被学业警示的或提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5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他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评阅。为避免学术观点之争,论文指导教师可以提出不多于二个研究单位的回避专家。
3.论文提交时间:为便于博士研究生及时开展答辩,自3月20日起,学位办每周的周二、周五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送审平台进行线上送评。
4.提交材料:1份盲评格式电子版学位论文(学院集中收集)和1份有关学位论文评阅信息的“汇总数据表”(研究生信息系统填写,学院审核通过后导出)一并交研究生院。
5.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从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到提交评阅应不少于18个月。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1.评阅方式: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采用署名方式评阅(以下称为“明评”)或隐名方式评阅(以下称为“盲评”),建议实施全盲评阅制度。盲评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分委员会”)组织实施。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采用署名方式评阅。
(1)下列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盲评
破格录取的、被学业警示的或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首次(含首次在新的学科专业)以第一导师身份招收培养指导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上一年学校或北京市学位办等上级部门组织评阅或抽检的硕士学位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其指导教师在随后两个年度指导的同一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
(2)除上述必须盲评的硕士学位论文之外,所有拟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参加盲评的比例总体不低于10%,学院分委员会可在此基础上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提高盲评比例。
各学院(研究院)制定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方案,5月15日前通过学院(研究院)网页、微信等方式告知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随机抽取由学院自行组织,抽取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抽取结束后,“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名单”应及时在学院主页公布,格式如下。
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名单(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
序号 |
学号 |
研究生姓名 |
学科专业 |
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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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阅专家人数:每篇硕士学位论文送2位同行专家评阅(同等学力人员需聘请3名同行专家)。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应是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至少有1名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校外导师除外)。为避免学术观点之争,论文指导教师可以提出不多于二个研究单位的回避专家。
3.论文提交时间:建议从5月15日起,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时间。
4.盲审提交材料:相关材料及“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1,建议下载后配合书签定位查看,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1)学位论文必须为盲评格式,应按照我校《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见研究生院网站)制作。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需根据论文类型选定相应的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五选一),具体要求由学院自定。
(三)评阅条件:
1.研究生学位论文应通过开题报告论证,且从开题到答辩的时间满足相关要求: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从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到提交评阅应不少于10个月;二年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从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到提交评阅应不少于6个月。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三年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从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到提交评阅应不少于10个月;二年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从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到提交评阅应不少于4个月。
(3)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从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到提交评阅应不少于18个月。
2.学位论文经导师评阅后,导师同意答辩。
以上要求由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外送评阅。
(四)建议学院在学位论文外送评阅前对所有拟评阅的学位论文(包括博士、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论文)均进行文字重复率检测。由学院(研究院)对拟检测论文统一打包后提交图书馆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图书馆202,电话9005),论文电子版为WORD格式(内容除去致谢、附录、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部分),检测结果由图书馆直接反馈到学院处理。学院需检查学位论文检测版本与答辩版本是否一致。
(五)评阅费用:学校可提供凡科送审平台或学校研究生信息系统送审平台进行硕士论文送审。使用凡科论文送审平台的,全委托送审,每篇每名专家350元;使用其平台自助送审,免平台使用费,须自行联系专家和支付专家评阅费。使用学校研究生信息系统送审平台,须自行联系专家和支付专家评阅费(评阅费用标准由学院自定)。
二、学位论文答辩
(一)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及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满足答辩条件的(见研究生院网站有关规定),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所有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或之后1年内完成答辩;所有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或之后2年内完成答辩。因需提前毕业而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需办理提前毕业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答辩。应进行盲评的学位论文,如未按要求外送盲评,不能参加答辩。
(二)因盲评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批次不同造成评阅书返回时间不同,学院(研究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确保7月3日前(确切时间,视上级部门允许学生返校时间而定)完成答辩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对已完成学位论文、尚未进行答辩的春季毕业研究生,或因滞留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无法现场答辩的研究生,各学院(研究院)可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具体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三)研究生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将《硕士生学位审批材料》或《博士生学位审批材料》整理成册与其它材料一起送交院办公室。
(四)本学期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须由学院到研究生院确认已有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纸质照片,对于无照片的研究生务必通知学生按研究生院要求补拍(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告栏查阅补拍信息,通知一般在上一年的9月份发布;疫情期间无法到指定地点完成补拍的,可到当地拍摄,⑴电子版照片要求:①图片尺寸(像素):宽不低于480,高不低于640;②大小:20K~200K、格式:JPG;③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④照片背景:单一蓝色;④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⑤冲洗:2寸打印至少3张),否则将无法电子注册和按期领取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三、学位申请与审批
(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是5月22日。工程硕士生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及普通招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如申请硕士学位,需满足学校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
1.所有在职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学位申请所需材料表格,一律从当前“研究生院主页->学位->资料下载”区下载,不要使用之前下载的表格。
2.除在职工程硕士外,2012级及之后的研究生答辩和学位申请及相应纸质版材料打印采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3.所有材料中填写的“学科专业名称”、“导师姓名”均应与成绩单上的“学科专业名称”和“导师姓名”相一致。
4.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在答辩之前需向学院提交二份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自审清单及全套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并向学院提交自审清单电子版,所交材料要与自审清单一一对应,会议论文复印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并签字。各学院在召开学位分委员会之前,将其中一份材料提交学位办公室。
(三)向学位办公室送交材料(各一份)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2020年7月10日之前(确切时间,视上级部门允许学生返校时间而定)将以下材料送到学位办公室。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审查报告(“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
2.审查研究生申请学位人员名单(按研究生类型填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
3.“研究生授予学位基本信息登记表”电子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
4.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的博士生申请学位汇总材料(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审查表;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与分委员会投票结果汇总表;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汇总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
5.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研究生档案);
6.一本博士学位论文(附论文清单,清单内容同《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提交清单);
7.按授予学位名单提交《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并附名单一份,名单格式如下:
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提交清单
序号 |
类别 |
学号 |
姓名 |
导师 |
保密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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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类别限填博士、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在职工程硕士或同等学力。
(2)保密年限仅限于保密论文,凡保密论文必须附签字盖章的保密申请表。
另外,各学院要向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收集2份电子版学位论文(pdf格式),一份为明评格式,一份为盲评格式。明评格式论文文件名:11414_082002_2014313099_李三_LW.PDF;盲评格式论文文件名:11414_082002_2014313099_LW.PDF。其中11414为我校代码,082002为入学时学科**码,2014313099为学号,李三为姓名,LW代表论文。电子版暂留存于学院,以备上级部门和学校进行论文质量抽检盲评。
(四)向学校档案馆送交归档材料
请各学院将以下材料先暂存本学院,待研究生院一年一度的常规检查结束后,按学年移交学校档案馆。
1.本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一本(按研究生类型分类,附论文清单,清单内容同《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提交清单);
2.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学校档案馆)。
(五)向学校图书馆送交材料
本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两本(按研究生类型分类,附论文清单,清单内容同《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提交清单)。
向学校档案馆和学校图书馆送交材料的时间和具体事宜由各院与档案馆(电话:3260)和图书馆文献借阅部(图书馆209,电话:3535)商定。
四、暑假期间博士学位论文送评时间
博士学位论文送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0日。
五、其他事项
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学校拟将延迟召开6月份校学位会(确切时间视上级部门允许学生返校时间而定),9月份校学位会拟正常进行。各学院(研究院)要高度重视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的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创新管理模式,可以根据学校学位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因人施策,做好本单位学位授予工作精细方案,学校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另行安排相关事宜。
导师要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对尚未完成学位论文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导师应加强日常沟通,通过线上交流研讨,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积极利用学校开放的文献资源,确保学生返校后能迅速投入到论文完善工作中。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