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6年[41]号令)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石大京研[2017]12 号)文件精神,在校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规定如下:
1.2013级及以前年级的研究生,综合考虑历史遗留问题及学籍管理中的现实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学习年限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硕博连读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硕士生阶段)最长学习年限为八年;
2.2014级及以后年级的研究生,学习年限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二十二条执行。学制为两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休学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三年,有休学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四年;学制为三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休学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四年,有休学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六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七年。学制为两年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休学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四年,有休学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学制为三年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休学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有休学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对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作出学籍预警,预警名单已发至各学院院办。学籍预警名单中的研究生学籍最长保留至2020年9月30日,学生应在此之前完成毕业或结业资格审核((每年办理毕业或结业注册4次,分别在1月 6月 9月 12月),否则其学校将按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中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情况予以退学处理,不再具有申请毕业或结业资格。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参照如下方式办理:
1. 申请结业:详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申请结业实施细则》(附件),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结业要求的可以申请结业(与毕业资格审核一起进行)。硕士研究生结业后一年内或博士研究生结业后两年内通过毕业审核的,可以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可以申请颁发学位证书。
2. 申请肄业:学习满一学年以上申请退学的研究生,修完课程学习计划要求的部分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肄业证。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