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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12月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5 

各学院(研究院):

 

   您好,为做好我校2019年12月份研究生毕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资格审查

1.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课程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德育和体育达标,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2. 各学院(研究院)成立由主管副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院的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研究生的毕业资格由各学院(研究院)负责审查。

3.各学院(研究院)须填写《学院(研究院)审核研究生毕业资格总结报告》(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附件2),经学院(研究院)审核通过后,并由主管副院长签字,于2019年12月16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审查,审核完成后预计将于2019年12月18日完成电子毕业注册。这将作为制作证书和发放证书的重要依据。学院请务必核实提交的研究生毕业信息,一旦注册毕业不得更改毕业时间。

4. 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院(研究院)须同时提交毕业生论文答辩相关材料于2019年12月16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查。

5. 申请结业的研究生按照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结业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执行。学院按照附件3内容提交学生结业材料,于2019年12月16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查。

 

二、证书发放

1.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在学历注册后,方可发放。在此之前,研究生院无法提供证书编号信息。

2.非定向研究生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由学院(研究院)统一发放,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由研究生院负责发放。

3.定向培养生领取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时,须携带其定向培养单位的相关函件。函件须注明:同意其领取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出函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并加盖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同时出具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另外,请各学院务必提醒学生:我校每年1月份也可以申请毕业,研究生院会在12月底发送资审通知给学院。由于毕业批次的时间较近,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2019年12月或是2020年1月毕业,学院核实无误后报送毕业时间。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