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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和论文培养阶段要求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09 

按照我校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安排,本学期末,我校200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将结束在校理论课学习阶段,9月份将进入研究生实践和论文学习阶段。为更好的安排200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相关学院(系)遵照执行。

1、各院(系)积极、主动开展200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和论文学习阶段的工作,严格执行已确定的各专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2、学校和各有关院(系)共同落实200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和论文学习阶段的地点、方式和人员安排。原则上,除定向委培生、订单生外,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都要进入学校指定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学生本人不能自行联系实践和论文学习地点和单位。

3、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和论文学习阶段实行“双导师”制,学校导师和现场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的实践和论文学习工作,现场导师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聘任。

4、对不按已确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执行的研究生,学校在研究生中期评估时按未完成研究生培养要求处理。

5、本通知要求由研究生院主管副院长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