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京研[2010]1号
关于开展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现将2010年开展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生导师遴选对象及学科专业
1.新增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对象既包括首次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人员,也包括在新的学科专业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的现有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
2.首次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只能在一个学科专业申请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已担任过一届以上硕士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可以在二个学科专业申请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已担任过一届以上博士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可以在三个学科专业申请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其中有一个学科专业应与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学科专业相同。导师遴选均按二级学科专业进行。
二、遴选组织工作
遴选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关于评审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实施办法》(中石大京研〔2008〕14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点击查询),由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进行。
三、材料填写与报送
1.申请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填写“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