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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品牌课程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8 
 
一、评选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品牌课评估管理办法》中石大京研〔201610号(见附件1
二、评选指标分配及流程
1.指标分配
各学院(研究院)可申报校级品牌课1门,院级品牌课1门。
2.评选流程
1)申报的参评课程参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品牌课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品牌课申报表》(见附件3),完成自评。
2)学院(研究院)组织专家组(至少有1名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后,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培养办公室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品牌课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通过调取查阅参评课程有关资料,完成参评课程的初审并提交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全体会议审议,确定进入最终参评课程名单。
4)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品牌课评估管理办法》和《研究生品牌课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对最终参评课程进行听课、查阅课程材料等进行个人独立评议。
5)完成所有最终参评课程个人评议后,再经过必要的会评,由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提出校级和院级品牌课评选建议结果,最后由校长办公会最终审定。
三、评选补充说明
1.校级品牌课两学年评选一次,院级品牌课可每学年评选一次,从2018-2019学年起,评选校级品牌课的前提为院系品牌课。
2.院级品牌课评选办法由学院(研究院)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院级品牌课评选清单要在每学年开始前至少3个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四、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安排
624日前,各学院(研究院)将推荐的校级、院级品牌课《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品牌课申报表》(见附件3)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品牌课评估管理办法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品牌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品牌课申报表
附件4: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