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院(研究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2019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要求,研究生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由研究生院负责,请各学院(研究院)结合本部门申报研究生教学实验室项目情况,做好2017-2019年项目资金申报(设备购置项目)工作。
1.申报2017年的以前申报过在滚动库内的项目,填写附件一、附表一、附表三。
2.申报2017年的新增项目填写附件一、附件二、附表一、附表三。
3.拟在2018-2019年实施的新增申报项目,填写附件二、附表一、附表三,并在附表一备注栏内说明。
以上材料请以院为单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截止时间2016年6月6日。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