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身心健康。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为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生,且已完成第一年基础课程,并与导师一起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或为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且已完成前三年的基础课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
3.被推荐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相关的研究兴趣、专业背景和研究题目及计划。
4.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5.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6.有效的TOEFL或IELTS(学术类)成绩(均须为2015年10月1日后的考试)。其中TOEFL网考成绩不低于95分,IELTS(学术类)总成绩不低于6.5分,口语不低于5.5分。
二、选派学科
应为与美国研究紧密相关的人文、社科、管理和法律类等专业,暂不接受自然科学类专业人员的申请。具体学科领域请参阅附件2。
三、资助内容
1. 国家留学基金为被选派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2. 中美双方共同为被选派人员提供在外奖学金生活费。
四、留学及资助期限
被选派人员资助期限为10个月,留学期限不超过10个月。留学人员须连续在国外研修10个月,期间不得提前或中途回国(特殊情况除外)。
五、申请程序及时间:
1.请按照“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工作中应注意男女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从未在美工作或学习过的申请人。
2. 请各项目单位统一组织被推荐人分别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及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美方报名网站
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international/20进行报名。其中在2016年5月9日至6月20日前完成我委网上申报(http://apply.csc.edu.cn)。2016年5月9日至8月30日前完成美方
网上申报(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international/20)。凡未按要求在两个网站上提交申报者将不予受理。
“211工程”建设高校人员的申请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他高校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请各项目单位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网上材料的接收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时将正式推荐公函(含人选名单及在职证明)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
六、评审、派出时间
2016年9月:资格审核及通讯评审
2016年11月:面试
2017年6月:发放录取通知,行前集训
派出时间一般为2017年8-9月。
七、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八、联系方式
1. 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
联 系 人:刘佳睿/陈晨
联系电话:010-66093952/010-66093951
电子邮件: fulbright@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楼13层
邮 编:100044
2. 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办公室
有关填表和材料准备方面的问题,请参阅http://www.csc.edu.cn/chuguo/s/606或与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办公室联系。
电子邮件:Fulbright.PhD.China@iie.org
(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办公室不接受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