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计划与类别
1. 资助计划
该项目分别于每年5月(秋季学期)和9月(冬季学期)遴选。
2016年秋季学期资助计划为本科生8人、硕士研究生36人、博士研究生5人。
2. 资助类别及期限
(1)本科生:36-48个月,学生每年必须修满30学分。
(2)硕士研究生:24个月
(3)博士研究生:36个月
免高奖将于获奖者学业开始后的下一个学期生效,且仅在留学期限内有效。进行预科或预备学习的获奖者,可享受不超过一年的免高奖。
二、资助内容
1. 本科免高奖:缴纳的学费金额与加拿大学生(非魁北克居民)相同。
2. 硕士、博士免高奖:缴纳的学费金额和魁北克省学生相同。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或在外留学人员。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四、应提交申请材料
1. 魁省教育机构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在读证明。
2. 《Application form for an exemption from differential tuition fees-Appendix II(免高学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附件)。
五、申报方式
申请人在5月20日前完成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上的报名工作,并在平台上传申请材料。
六、录取时间
确定获奖者的时间一般为2016年7月。
七、对获奖者要求
1. 获得免高奖期间应在魁省进行全日制学习。
2. 出现不符合相应专业要求、违反校规或不准许继续进行本专业学习等情况,则奖学金将被终止。
3. 除申请免高奖进行高一级学位学习外,均不能享受一次以上免高奖。
4. 如变更留学专业或留学单位,需获得中魁双方免高奖负责机构批准,且此变更不能延长留学期限和奖学金期限。如出现未经批准的变更,则奖学金将被终止。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联 系 人:刘佳睿/陈晨
联系电话:010-66093952/3951 传真:010-66093945
电子信箱:ca@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