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条件
(1)符合我校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要求;
(2)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分数线由各学院在职工程硕士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国家参考分数线(170分)和我校的实际情况(见附表)自行确定,复试比例可根据专业领域情况自行确定,生源充足的专业领域专业复试比例至少应达到招生规模的120%。
附表 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GCT情况统计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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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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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基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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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推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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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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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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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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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平均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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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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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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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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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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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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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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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实考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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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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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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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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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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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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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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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上线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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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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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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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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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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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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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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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2014年前办班遗留考生和2015年办班考生。
(4)各学院要同时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将名单在复试前一周公布在学院主页显著位置。
二、工作要求
1、考试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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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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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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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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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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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测试,各学院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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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外设置考点要求
各学院根据办班情况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外地设立考点,具体要求如下:
(1)办班地有符合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设置的教室或会议室(考场设置要求见复试工作方案附件5);
(2)要求考生人数≥25人;
(3)2015年11月前已将办班协议书交研招办审核备案的;
(4)对于在校外设置考点的,研究生院将派1名工作人员担任主监考,所有费用由相关学院承担。
3、考生资格审查条件
(1)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2)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
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
4、制定复试细则
各学院在职工程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制定复试细则,确定资格审查小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复试考生名单(含专业课名称),12月30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于复试前一周在本学院主页显著位置公布。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