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关于201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及相关单位:
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于10月12日在北京召集了相关高校负责人会议,并发布了《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此次项目实施方案与前三年相比较,无论在总体水平上还是在实施细节上,都明显提高了要求,并且还根据前面实施的情况,对项目高校的公派博士生数量进行了调整。
根据留学基金委下发的《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我校2010年选拔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与计划
1.选拔工作要根据国家需求,紧密结合学校发展与学科发展的需要,坚持“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2.重点选派学科和领域:
根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重点选派的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的要求,我校选派重点为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3.选派类型: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我校将按照计划的120%推荐人选,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 合培养博士生应按照1:1的比例推荐。具体见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4.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费由国外接受学校或导师负责。
二.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不超过35岁(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3)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4)身心健康。
(5)资助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2.关于申请类别及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我校应届本科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需要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证明(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在读博士生,需提交国外院校导师出具的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WSK或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和可能发生的学费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
三.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暂不接受港、澳、台地区学生及持有国外长期居留证人员的申请。
2、已进入博士学习阶段第二学年或以上的博士生,不得申请赴 国外攻读博士学位。
3、尚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研究生不得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需学费应由国外留学单位(导师)提供(或免除),不能由国内单位、导师或学生本人负担。
5、国外大学受理博士入学申请的时间多数是每年12月31日前, 请拟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务必抓紧时间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
6、邀请信、入学通知书需提供原件。
有相关申请意向的研究生首先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2),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提交预申请表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5日之前;
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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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0日-2009年12月25日 |
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各学院将汇总情况(附件3)报培养办公室。 |
2010 |
2009年12月25日---2010年2月20日之前 |
准备申请材料 |
2010年2月20日---2010年3月10日之前 |
CSC网上报名、汇总申请材料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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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5日左右: |
校内评审并报校领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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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0日---2010年3月20日之前 |
核对申请信息,补充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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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0日 |
向CSC报送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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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 |
CSC公布评审结果、发正式录取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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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8月 |
录取人员签订协议,办理签证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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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 |
录取人员派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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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
2010年5月20日---2010年5月25日之前 |
CSC网上报名、汇总申请材料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
2010年5月25日左右: |
校内评审并报校领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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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5日---2010年5月30日之前 |
核对申请信息,补充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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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30日 |
向CSC报送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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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30日前 |
CSC公布评审结果、发正式录取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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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9月 |
录取人员签订协议,办理签证手续、派出工作。 |
五.2010年拟出国的留学研究生应提交申请材料
需要提交一式四份的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顺序 |
材料内容 |
1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
2 |
《单位推荐意见表》(学生导师及所在院系所的推荐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 |
3 |
校内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
4 |
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
5 |
身份证复印件 |
6 |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复印件 |
7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8 |
学籍证明(博士三年级学生如不能正常答辩,需提交推迟毕业证明) |
9 |
联合培养计划(申请联合培养的人员必须提交,双方导师签字) |
10 |
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
11 |
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学习计划(若暂无外方接受导师,需国内导师签字) |
12 |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
13 |
收取学费明细单(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
14 |
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 |
15 |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
六、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
冯丽娟:89731633 fenglj@cup.edu.cn
张永学:89733146 zhyx@cup.edu.cn
詹 健:89733246 zhanjian@cu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