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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10-12-28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加强

博士研究生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建立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激励机制,营造创新氛围,强化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促进我校博士生研究生教育质量明显提高,特制定本措施。

一、完善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方式

硕士生在校学习阶段表现优秀、符合选拔条件的,均可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从一年级硕士生选拔攻博的研究生,按硕博连读方式培养;从二年级硕士生选拔攻博的研究生,按提前攻博方式培养;从三年级或毕业年级硕士生选拔攻博的研究生,需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后,转入博士阶段学习,按统一招考博士培养;适当提高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博士比例。

二、试行校外优秀硕士毕业生博士入学申请制

鼓励导师提前推荐校外优秀硕士毕业生报考我校博士。校外优秀硕士毕业生提前申请攻读我校博士学位,可免参加统一入学考试,其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及专业综合素质等由学院提前组织考核,根据外语测试和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接收。破格录取博士生实行公示制度。

三、试行从推荐免试研究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办法

鼓励优秀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学校每年按博士招生规模10%的比例从优秀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前两年按照博士生普通奖学金标准提供奖学金,博士入学注册后按照博士生普通奖学金两倍的标准提供奖学金。其中超过5%的比例用于本科毕业于“985工程”高校的推免生,其余用于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高校或国家重点学科的推免生。

四、规范博士生学习年限

在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至五年的基础上,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可再申请延长一年。超过五年未继续申请延期的,均予以退学,按肄业处理。

五、完善博士生培养经费分担机制

博士生在校前三年的学费、普通奖学金、医疗、住宿、助研资助配套费标准等按学校既定政策执行。第四年的学费由学校承担,普通奖学金由导师承担,医疗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公费医疗管理规定》执行,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按规定缴纳住宿费。第五年的学费由学生承担,普通奖学金由导师承担,医疗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公费医疗管理规定》执行,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按规定缴纳住宿费。超过五年的,学费和普通奖学金由学生自己承担,住宿、医疗自行解决。博士生科研成绩突出,因完善学位论文需要而延长学习时间,可以申请学校优秀博士论文培育基金资助和申请免交学费。三年之后的延长期间,导师不缴纳助研资助配套费。

六、强化培养过程管理,试行过程分流制度

试行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分流制度。作为培养过程分流制度之一的博士生中期考核试行办法(考核的组织、考核时间、考核内容、方式、程序及结果认定标准等)由各学院根据各自情况制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执行,由研究生院组织监督和检查。

七、提高学位论文工作及学位授予信息的公开透明度

建立研究生开题、预答辩及答辩信息(包括答辩委员会)网络发布平台,对研究生开题、预答辩及答辩等信息提前在网上公布。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信息网上公布;获得学位人员名单及其学位论文题目在网上公示;制定学位论文密级管理措施,对于非涉密及解密学位论文,以适当方式(包括网络方式)向社会公开。

八、改革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方法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篇数,盲审定为3篇,明审为2篇;对列入学业警告或提前毕业的博士生,其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篇数为5篇,明审为2篇。建立博士学位论文盲审专家库。按学科领域和研究方向,在同行专家库中随机确定论文评审专家名单,导师可提出回避本次学位论文评审的专家名单。

九、制定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新标准

按照重在质量、分类指导的原则,各学院分委员会按学科制定博士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标准。各学院分委员会可以直接采用有关部门的学术刊物分区方案,规定博士生在不同分区的期刊上需要发表的论文数量,也可以按学科自行制定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期刊目录,按期刊学术水平划分目录层次,规定博士生在不同层次的期刊上需要发表的论文数量。该标准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执行。

十、大力实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工作

扩大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奖励基金申报对象范围,各年级硕博连读、直攻博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科研能力突出的,均可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励基金资助。

十一、提高博士生生活待遇,全面启动博士生助教和学位论文资助工作

全面提高博士生生活待遇,将博士生普通奖学金由1000/月·人增加到1600/月·人,从2008级起执行。鼓励博士生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学校按实际教学需求设立一定数量的助教岗位,每个全日制博士生在读期间至少承担一门课的助教工作,并按照“按岗设酬、按岗考评”的原则进行管理。建议博士生导师对进入论文工作的博士生提供论文工作津贴,津贴标准由导师自行确定,个人所得税税率按国家标准执行。

十二、加强博士生学术交流,形成良好学术风气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术社团基金,鼓励研究生成立学术组织,营造校园学术氛围;加强研究生学术社团与国际学术组织的交流,办好一批与国际性学术组织有密切联系的研究生学术组织,鼓励研究生组织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竞赛。

十三、本措施于20109月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会议审议和2010年第19次(总第312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研究生院根据本措施制定相关条款的实施办法和实施时间,并负责本措施及实施办法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