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2 15:59:04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2019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结束课程学习之后,应进入研究生工作站或有关企业开展专业实践。为做好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派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业实践基本要求

1.各学院(研究院)须严格按照《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派遣组织与管理工作。

2.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专业实践基地位于北京且需在学校住宿的学生,按学校统一返校规定进站;其他学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可结合各基地与导师的具体安排,陆续进入基地开展专业实践。

3.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学院(研究院)的统一安排下,按时进入基地开展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生在基地实践期间,应履行基地所在单位的考勤制度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基地的,按照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出现违规违纪的,按学校或基地的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二、 专业实践派遣工作安排

1.基地专业实践需求信息征集。研究生院负责校级基地专业实践需求信息的收集工作,2020年校级基地专业实践需求人数共计189人,具体专业实践需求信息详见附件3。学院(研究院)负责院级基地专业实践需求信息的收集工作,各学院(研究院)需尽快与归口管理的院级基地进行联系,征集2020年院级基地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需求,并于65日前将“各院级基地专业实践需求信息表”(附件4)通过OA发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审查备案。

2.基地专业实践需求信息发布。经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审核无误后,学院(研究院)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学校导师发布院级基地专业实践需求信息,积极组织学生报名。

3.导师自主安排专业实践办法备案。各学院(研究院)应制定导师自主安排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的实施办法,报研究生院备案。导师自主安排专业实践的条件、程序与要求详见《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4.制定专业实践派遣方案。各学院(研究院)应在优先满足校级基地需求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基地的需求规模、专业领域一致性、研究生意愿、管理便利性等因素后,合理制订专业实践派遣方案,于615日前将“2020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派遣信息统计表(附件5)通过OA发送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三、 研究生进站相关流程

1.安全确认。研究生进站前须接受进站安全教育(各学院可根据实际对即将进站的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线上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专业实践安全须知,确保实践安全。认真阅读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须知”(附件6),签字确认后上传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2.基地进站函办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实践过程管理模块下载、打印并携带“基地进站函”及时到基地报到,办理进站手续后的一周内将盖有基地所在单位公章的“基地接收函”递交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

3.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取导师自主安排专业实践的方式开展专业实践,由学校导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学生的工作单位证明等材料,经所在学院(研究院)审核批准后,可按照规定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

四、 班级及党团组织

各学院(研究院)根据驻外学生的管理教育需求,可视情况设立临时班级、临时党团支部。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各类评价、评比、推优、评选、入党、入团等相关事宜纳入原班级和原党团组织体系。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20522


通知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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