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2021年度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常规检查定于11月8-1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学院(研究院)自查为主,研究生院抽查为辅,内容涵盖招生、培养、专业学位、学位、学科各环节,检查结果作为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年终考核重要依据。请各学院(研究院)于11月19日前提交2021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二、检查内容
以下为主要检查内容,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考核表见附件。
(一)招生部分
1.推免生(含直博生)
申请人自述、成绩单、复试名单、复试细则、复试记录表。重点检查:校外推免生相关材料。
2.统考硕士生
复试细则、成绩单、现实情况表现表、复试记录表。重点检查:硕士复试中笔试科目(包括跨专业加试考生)的试题、试卷。
3.博士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含学术型博士和工程博士)博士研究生)
复试细则、材料审查评分记录(申请考核制)、笔试试卷、复试记录表、拟录取名单等。重点检查:博士复试记录表中内容。
4.新生资格审查
档案审查情况、资格审查总结(内容包括:资格审核结果、新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对新生档案材料(特别注明:非定向,档案不转的考生)及学历、学位与《资格审查表》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硕士新生必须有毕业证书,博士新生必须有学位证书、未报到等等)。
(二)培养部分
1.教学管理工作。
包括教务材料归档(课程大纲、教学日历、考试分析与教学总结、试题、答案、答卷、成绩单、考场记录表、过程性考核成绩及评分依据、考勤表等)、成绩管理、开新课试讲、外语免修、规范研究生“研讨课堂”的落实情况等。
2.学籍管理工作。
包括学籍日常管理、新生入学报到、学籍材料归档、学籍变动数据统计、毕结业学生资格审核管理、毕结业学生材料归档。重点检查学籍学历材料归档管理情况。
3.研究生国际化教育管理工作。
重点检查全英语硕士学位项目的管理工作。
4.研究生质量保障工作。
重点检查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相关材料。
(三)专业学位部分
1.专业实践
2020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派遣情况(含离校进站手续办理、专业实践安全须知、基地接收函、专业实践计划以及研究生实习到岗情况等),2019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及2020级会计、金融硕士等非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两年制)出站返校情况(出站返校学生名单、出站申请、基地出站函等)。
2.在职工程硕士(单证硕士)
核实在职工程硕士获取学位情况,检查对学习年限超过五年未获得学位证书的学生下发《终止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通知书》。
(四)学位部分
1.2019级博士、2019级三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以及2020年12月、20201年6月和9月获得学位的在职工程硕士、同等学力人员和二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学位论文开题等工作环节自然形成的各类文档是否完整、内容是否规范。包括:《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安排、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会专家名单、评审意见和论证意见等材料。
2.督导组专家听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反馈情况。
3.2020年12月、20201年6月和9月授予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及答辩等工作环节自然形成的各类材料。包括学位审批材料(存学校档案室)、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和记录表、硕士论文评阅人名单、工程硕士论文评阅人名单、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评阅人名单。
4.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材料:2020年12月、20201年6月和9月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记录、表决票、学院分委员会向校学位会会议提交审议的材料,以及审批通过的保密申请表及相关项目合同支撑材料纸质版。
(五)学科部分
1.学位点管理材料
(1)学科评估简况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各相关学院);
(2)学科建设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任务书、学科方向教师统计表(各相关学院);
(3)自主设置目录外学科申报方案、论证材料、会议纪要等(经济管理学院)。
2.学科建设项目管理类材料
(1)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建设项目中期自评材料,包含自评报告、对标表、专家评审意见、会议纪要等(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学科建设方案编制,包含报告、ppt、专家评审意见、会议纪要等材料(各相关学院);
(3)学科平台2021年度建设投资单(各相关学院);
(4)学科建设归口的修购专项申报材料(各相关学院)。
3.学院/研究院内部学科建设规划(计划)、学科相关会议记录及与学科相关材料等。
三、检查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具体安排如下表:
时间 | 11月8日 | 11月9日 | 11月10日 | 11月11日 | 11月12日 |
上午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8:30-11:00) | 地球物理学院 (8:30-11:00) |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8:30-11:00) | 石油工程学院 (8:30-11:00) | 地球科学学院 (8:30-11:00) |
下午 | (14:30-16:00)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16:10-17:30) | 理学院 (14:30-16: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6:10-17:30) |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14:30-16:00) 经济管理学院 (16:10-17:30) |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14:30-16:00) 人工智能学院 (16:10-17:30) | 外国语学院 (14:30-17:00) |
各学院(研究院)材料检查地点:
地球科学学院:地质楼1110
石油工程学院:中油大厦北楼811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化工楼B座307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主楼B918
地球物理学院:地质楼525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主楼A520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主楼A417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主楼B1425
理学院:理学楼B座114
经济管理学院:主楼B1115
马克思主义学院:主楼A1018
外国语学院:主楼A座724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非常规楼301
人工智能学院:主楼B1510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