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2019年度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常规检查定于10月28日-11月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学院(研究院)自查为主,研究生院抽查为辅,内容涵盖招生、培养、专业学位、学位、学科各环节,检查结果作为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年终考核重要依据。各学院(研究院)需提交2019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二、检查内容
以下为主要检查内容,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考核表见附件。
(一)招生部分
1.推免生(含直博生)
申请人自述、成绩单、复试名单、复试细则、复试记录表。重点检查:校外推免生相关材料。
2.统考硕士生
复试细则、成绩单、现实情况表现表、复试记录表。重点检查:硕士复试中笔试科目(包括跨专业加试考生)的试题、试卷。
3.博士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含学术型博士和工程博士)博士研究生)
复试细则、材料审查评分记录(申请考核制)、笔试试卷、复试记录表、拟录取名单等。重点检查:博士复试记录表中内容。
4.新生资格审查
档案审查情况、资格审查总结(内容包括:资格审核结果、新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对新生档案材料(特别注明:非定向,档案不转的考生)及学历、学位与《资格审查表》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硕士新生必须有毕业证书,博士新生必须有学位证书、未报到等等)。
(二)培养部分
1.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务材料归档(课程大纲、教学日历、考试分析与教学总结、试题、答案、答卷、成绩单、考场记录表、考勤表等)、成绩管理、任课教师资质、外语免修、课程开设等。
2.学籍管理工作。包括学籍日常管理、新生入学报到、学籍材料归档、学籍变动数据统计(休学、复学、退学、延期毕业、出国、回国等)、毕结业学生资格审核管理、毕结业学生材料归档。重点检查学籍学历材料归档管理情况。
3.研究生国际化教育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全英语硕士学位项目的管理工作。
4.研究生质量保障工作。重点检查合格课程、品牌课程、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材料。
(三)专业学位部分
1.在职工程硕士(办班)
重点检查:(1)办班协议是否按照相关要求签订;(2)核实在职工程硕士获取学位情况,检查对学习年限超过五年未获得学位证书的学生下发《终止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通知书》,上一年度终止学习人员名单完成情况;(3)上一年度所开课程的教务材料(由培养办配合检查)。
2.专业实践
2018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进站实习情况(含开展专业实践的学生名单、专业实践安全须知、专业实践学习计划以及研究生实习到岗、请假情况等),2017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及2018级会计、金融硕士返校情况(返校学生名单、研究生企业工作站出站函、企业实习报告收缴以及成绩录入等),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实习报告质量及校企导师评阅意见的规范性以及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类课程开设情况;2019年学院(研究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四)学位部分
1.2017级博士、2017级三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以及2018年12月、2019年6月和9月获得学位的在职工程硕士、同等学力人员和二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学位论文开题等工作环节自然形成的各类文档是否完整、内容是否规范。包括:《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安排、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会专家名单、评审意见和论证意见等材料。
2.督导组专家听2019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反馈情况。
3.2018年12月、2019年6月、9月授予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及答辩等工作环节自然形成的各类材料。包括学位审批材料(存学校档案室)、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和记录表、硕士论文评阅人名单、工程硕士论文评阅人名单、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评阅人名单。
4.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材料:2018年12月、2019年6月和9月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记录、表决票、学院分委员会向校学位会会议提交审议的材料。
(五)学科部分
1.各学院申报学科点申报表、支撑材料(石工学院、化工学院、信息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参加合格评估的各学科合格评估材料、包含学位授权点自评总结报告(上报教育部版)、专家评审会议现场资料、评审意见以及支撑材料等(各相关学院)。
3.2014-2017年“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攀登计划、提升计划、培育计划项目验收资料及建设成果、项目申报书、投资单、设备论证报告、评审会议纪要、评审意见等。(地学院、石工学院、化工学院、信息学院、机械学院、理学院、新能源、非常规院)。
4.第一批C计划青年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验收资料,包含项目验收报告、汇报PPT以及建设成果支撑材料等(石工学院、化工学院、信息学院、机械学院);第二批目前进展情况、设备论证单、论证报告、投资单 、会议纪要等(新能源、化工学院、地球物理学院、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5.双一流学科建设年度进展情况、中期自评报告&PPT&支撑材料、项目申报书、投资单、设备论证报告、评审会议纪要、评审意见等(地学院、石工学院、化工学院、新能源)。
6.学院/研究院内部学科建设规划(计划)、学科相关会议记录及与学科相关材料等。
7.学科“振兴计划”、“提升计划”建设项目相关资料,包含项目申报书、评审会议纪要、评审意见等(化工学院、机械学院、信息学院、经管学院、外国语学院)。
三、检查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具体安排如下表:
时间 | 10月28日 | 10月29日 | 10月30日 | 10月31日 | 11月1日 |
上午 | 地学院 (8:30-11:00) | 石工院 (8:30-11:00) | 化工院 (8:30-11:00) | 机械院 (8:30-11:00) | 地球物理学院 (8:30-11:00) |
下午 | 外语院 (14:30-16:00) 马院 (16:10-17:30) | 安全学院 (14:30-16:00) 新能源 (16:10-17:30) | 非常规 (14:30-16:00) 经管院 (16:10-17:30) | 理学院 (14:30-17:00) | 信息院 (14:30-17:00) |
各学院办公地点:
地学院 地质楼1110
石工院 中油大厦北楼811
化工院 化工楼B座301
机械院 主楼B921
地球物理学院 地质楼525
安全学院 主楼A505
新能源 主楼A417-418
信息学院 主楼B1401
理学院 理学楼B座114
经管院 主楼B座1116
马院 主楼A1018
外语院 主楼A座709
非常规研究院 非常规楼301(原行政楼)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