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1. 2016年及以前立项但延期验收的项目。
2. 2017年立项项目。
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其中2015年立项项目本次必须参与验收,不得再次延期。
二、验收安排
1. 二级单位初审
二级单位检查项目预期成果完成情况(对比任务书),尤其是教改论文、教材等刚性指标的完成情况,未完成刚性指标的项目延期验收或验收为不通过。请各二级单位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项目验收初审表、项目验收初审汇总表及其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通过初审的项目,还需提交结题报告电子版、项目成果简况表纸质版6份及电子版。
验收初审表、项目验收初审汇总表、结题报告、项目成果简况表模板见附件2。
2. 学校验收
研究生院根据初审结果,确定参与验收项目名单,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公布验收结果。
三、其它事项
项目可以申请延期验收,但延期不得超过2年。项目验收通过后,再拨付项目资助经费余额。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