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已派出在留学目的国,因研究需要等原因申请延长留学期限/提前回国/变更留学单位/变更导师等国外管理事项,请参照以下流程办理:
1、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工管理-出国期间申请变更模块下,填写相关信息。
2、提供外方导师同意延期或提前回国函件(需手写签名)。
3、如果申请延长留学期限请提供延期期间资助来源(外导提供或个人承担)。
4、待导师、所属学院研究生教学副院长、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后,学生可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自行下载表单,供申请人上传至CSC信息平台申请变更。
5、申请人回国后,请及时办理回国返校手续。
6、此项手续寒暑假不办理,请同学们协调好时间。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 常老师 联系电话:010-89733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