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在各学院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的基础上,现将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四批)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6月16日至7月3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考生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向学校实名反映。受理邮箱:sdyzb@cup.edu.cn,受理电话:010-89733075。
发布日期:2023-06-16 11:09:06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在各学院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的基础上,现将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四批)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6月16日至7月3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考生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向学校实名反映。受理邮箱:sdyzb@cup.edu.cn,受理电话:010-89733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