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第九批)

发布日期:2021-07-02 18:10:00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在各学院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的基础上,现将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九批)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月2日至7月15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考生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向学校实名反映。受理邮箱:sdyzb@cup.edu.cn受理电话:010-89733075

2021年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博士拟录取名单(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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