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非教师岗位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13 16:47:13

根据《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石大京人〔2021〕25号),经研究生院考核,2023年非教师岗位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研究生院联系(010-89733132)。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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