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订单式”人才联合培养项目2023年招生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31 18:56:59


 

一、项目背景

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友好协商,决定从学校选拔部分优秀硕博士研究生进行合作培养。依照公司需求,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从全日制(非定向)2020级和2021级博士研究生、2022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选拔20名左右具有油气相关专业背景的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与中国海油有相关合作科研项目的学术型研究生也可以报名参加),按照“油气成藏、沉积地质、低渗开发、稠油热采、人工智能等交叉学科方向进行校企联合培养。满足毕业考核标准的合作培养生,将根据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需要和要求与其签署劳动合同。

二、招生计划

 

三、申请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在校表现良好,身心健康;

2.本科/硕士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记录;

3.外语水平:在校期间需通过英语国家六级;

4.热爱海洋石油事业,有志于到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工作;

5.优先考虑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表彰、省级及以上各种竞赛名次、集团公司设立(或资助)的奖学金等荣誉,以及学生干部、党员等优秀毕业生。

四、选拔流程

1.简历收集

符合申请条件者,请于9月2日15:00前,将个人简历提交至本人所在学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证件照片、在校学习成绩、有关获奖证书、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等详细材料(合并为一个文档,PDF格式,以“姓名-个人简历”命名

各学院应于9月2日20:00前汇总本学院申请者材料,以“学院-联合培养申请”命名,OA发送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2.初试复试

拟定于9月4日组织开展面试,具体时间、方案和复试人员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面试结果,与录用人员签订《合作培养协议书),约定权利和义务,待培养期结束且通过考核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相关要求及待遇

1.入选的合作培养生应承诺培养期结束后满足毕业要求且自愿到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业,并根据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需要和要求与其签署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

2. 入选的合作培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人每学年将获得由公司提供的专项补助;在公司实习期间,往返交通及食宿由公司统一安排。

3.合作培养期间,出现挂科或不能完成合作培养要求的学生自动退出合作培养项目,并一次性返还专项补助全额费用。

六、其他

本项目相关事宜详见“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订单式”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附件)。

有意向申报人员,请扫码加入微信群(后续通知将主要通过微信群发布)。

附件: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订单式”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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