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2 09:40:02



 

各学院(研究院):

为做好2021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派遣工作,根据学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附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派遣相关要求

1. 各学院(研究院)综合考虑2021级专硕入学时确定的专业实践派遣方式(可在研究生信息系统里查看)和疫情防控等因素,合理制订专业实践派遣方案,组织学生按时、安全、有序进入基地开展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因专业实践实际需要等原因,经学生本人提交申请、校内外导师、专业实践基地、相关学院和研究生院同意,可对原专业实践派遣方式进行变更。

2.导师自主安排专业实践的和研究生自行联系实践单位开展专业实践的,组织导师和学生于5月10日-5月25日之间在线完成相关信息提交。

3.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学院(研究院)的统一安排下,按时进入基地开展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以校、院级基地导师组形式录取的学生,进入相应基地开展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导师自主安排专业实践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现场实践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非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按照国家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意见执行。如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进站,校内导师应统筹安排好其专业实践及论文相关工作。

二、研究生进站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进站流程

专业实践派出前,研究生应及时办理进站相关手续,所有流程均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具体操作详见https://grs.cup.edu.cn/G50/90265.jhtml)。

(二)注意事项

研究生在基地实践期间,应履行基地所在单位的考勤制度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基地的,按照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出现违规违纪的,按学校或基地的相关管理规定处理。赴校、院级基地开展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应于每月5日之前在系统中完成专业实践考勤。

三、班级及党团组织

各学院(研究院)根据驻外学生的管理教育需求,可视情况设立临时班级、临时党团支部。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各类评价、评比、推优、评选、入党、入团等相关事宜纳入原班级和原党团组织体系。

四、召开专业实践动员部署会

为做好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研究生院将于5月12日下午召开专业实践动员部署会,会议形式及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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