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学校及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8 11:15:53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京教研〔2022〕3号,附件1)、《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中石大京研〔2021〕38号,附件2),现开展2022年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暨北京市优秀博士论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获得我校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研究院)推荐名额根据上述时间范围内授予博士学位人数按不超过学位授予人数8%的比例进行推荐,学校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篇数不超过评选范围内博士学位授予人数的5%(附件3);学校按照北京市优博限额在学校优秀博士论文中择优推荐。

三、推荐标准

符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京教研〔2022〕3号)中第三条推荐要求:学术学位论文突出原始创新,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取得突破性成果等;专业学位论文突出服务需求,在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等方面的突破创新,及在文化传承、咨政建言、发挥智库作用等方面的服务贡献。每篇推荐论文须有两名以上本学科领域知名专家推荐。其中,专业学位论文推荐应为行业产业部门相关专家。

符合学校《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中石大京研〔2021〕38号)中第四条评选标准。(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2)论文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本领域研究的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3)论文遵循学术规范,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数据准确;文字表达准确,层次分明,图表规范;反映作者学风严谨,具有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4)学位论文须参加匿名评审且初审同行评阅专家评审结果全部为优良,且至少三分之二为优。(5)学位论文作者自攻读博士学位至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须获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代表性成果。

四、推荐程序

1.学院(研究院)初选

在评选范围内满足评选标准的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可自行向所在学院(研究院)申请或者由其指导教师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推荐。各学院(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推荐标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不超过本单位评选范围内博士学位授予人数的8%推荐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进行排序,根据排序产生学院(研究院)推荐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必重复排序。

2.学校综合评选

研究生院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等组成评审小组,评选出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建议名单,并进行排名。校学位会审批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按排名先后推荐北京市优博论文建议名单。

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北京市优博名单,并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上报。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申请者以学号为用户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服务系统网址:

https://gmis.cup.edu.cn/gmis/(S(az4njdoz0gwruhwfd4qcjawb))/home/stulogin  开放时间为3月8日—3月18日,忘记密码的请联系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重置密码,默认密码为“cupyjs出生日期”),在系统“毕业与学位-优秀论文申请”菜单栏中填写和完善申报相关信息。

其他需上传系统的附件包括:

(1)与在国家图书馆存档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PDF格式,以“学位论文-姓名”命名);

(2)优博微展,应包含作者简介(含照片),学位论文研究背景、主要研究内容、主要创新点和代表性学术成果简介等(WORD格式,自行排版,不超过3000字,以“优博微展-姓名”命名);

(3)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全文、专利、科技成果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文档,PDF格式,以附件6作为封面,次序与系统内所填成果次序一致,以“支撑材料-姓名”命名)

上述材料请严格按通知要求填写并按顺序整理,请勿加入与通知要求无关的其他材料。

2.申请者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由导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管理-优秀论文申请审核”菜单中进行审核。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审核评选工作后,在系统“毕业-优秀论文管理-优秀论文推荐”菜单中对推荐人员进行排序。各学院可在系统中自行下载申报表、学位论文和支撑材料。

4.有关要求

申请材料中填写的各项成果均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可填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但总数不得超过5项。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授权或审批的,已录用、已受理和无批文的成果一律不计入。各项成果均应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署名单位完成和获得。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及论文收录引用检索证明报告;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仅申报校级优博论文的,申请者及学院不需线下提交其他材料

(二)申报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纸质材料

(1)与在国家图书馆存档一致的胶装博士学位论文(1份);

2.电子材料

(1) 《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意见表》(word格式,以“学院_姓名_优博意见表)(附件4);

(2) 《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表》(PDF格式,以“学院_姓名_专家推荐表1”、“学院_姓名_专家推荐表2命名)(附件5)。

(三)注意事项

1.请申报者依据所在学院时间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并提交导师审核。各相关学院(研究院)应于3月18日11:30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推荐、排序及报送工作。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电子版申报材料OA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论文原则上应以中文撰写。非中文撰写的学位论文同时提交该论文中文提纲和主要内容,字数不超过10000字。

3.涉密论文不在参评范围内。

联系人:尹美尧,89733071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

优秀博士论文评选附件包.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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