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9 17:19:15


 

有关学院(研究院):

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现就评选2021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简称《评选办法》)中的评选标准(附件1,另发OA)。

二、评选范围

2021年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范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三、工作步骤

1.学院(研究院)初选

在评选范围内满足评选标准的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可自行向所在学院(研究院)申请或者由其指导教师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推荐。各学院(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办法》第四条的评选标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学院(研究院)根据实际情况按不超过学位授予人数8%的比例进行推荐。

2.学校综合评选

研究生院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等组成评审小组,评选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建议名单。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专家评选的建议名单进行审批,同意票达到出席委员的半数以上(不含)为通过。

四、材料填写与报送

1.申请者以学号为用户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gmis.cup.edu.cn/gmis/(S(az4njdoz0gwruhwfd4qcjawb))/home/stulogin  开放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5日,忘记密码的请联系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重置密码,默认密码为“cupyjs出生日期”),在系统“毕业与学位-优秀论文申请”菜单栏中填写和完善申报相关信息。

其他需上传系统的附件包括:

(1)博士学位论文(WORD格式,以“学位论文-姓名”命名);

(2)优博微展,应包含作者简介(含照片),学位论文研究背景、主要研究内容、主要创新点和代表性学术成果简介等(WORD格式,自行排版,不超过3000字,以“优博微展-姓名”命名);

(3)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全文、专利、科技成果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文档,PDF格式,以附件2作为封面,次序与系统内所填成果次序一致,以“支撑材料-姓名”命名)

上述材料请严格按通知要求填写并按顺序整理,请勿加入与通知要求无关的其他材料。

2.申请者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由导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管理-优秀论文申请审核”菜单中进行审核。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审核评选工作后,在系统“毕业-优秀论文管理-优秀论文推荐”菜单中对推荐人员进行排序。各学院可在系统中自行下载申报表、学位论文和支撑材料。

本次申报工作线上进行,申请者及学院不需线下提交其他材料。

请申报者依据所在学院时间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并提交导师审核。各相关学院(研究院)应于11月26日11:30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推荐报送工作。

4.有关要求

申请材料中填写的各项成果均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如:作者获博士学位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则所填写代表性成果的获得时间须在作者入学日期至2021年6月20日期间,可填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但总数不得超过5项。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授权或审批的,已录用、已受理和无批文的成果一律不计入。各项成果均应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署名单位完成和获得。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院系抓紧时间,按时按要求完成初选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评选材料,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2: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封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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