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与学位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4 14:39:28

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

开题、答辩与学位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保证本学期研究生论文开题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6号)、《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7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8号)、《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21〕15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与学位审批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1.所有博士、硕士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线上申请开题并打印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流程网址如下:https://grs.cup.edu.cn/F70n/90048.jhtml

2.开题报告论证会由各学院或学科负责组织。参加开题报告论证会的专家名单,须经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批准。

(一)博士研究生

1.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并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将开题报告的课题名称汇总后存档备案。

2.博士学位论文开题采取先评阅后做开题报告的方式。开题报告由学院聘请3名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应少于2名,工程型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需聘请校外企业专家1名。

3.开题报告论证会应至少聘请5名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论证专家组,设组长1人,主持论证会。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含博士研究生本人导师),其中工程博士开题报告论证会应有校外单位的专家。若选题为交叉学科,可适当增加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二)硕士研究生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学院办公室应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将开题报告的课题名称汇总后存档备案。

(2)二年制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学院办公室应在第三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将二年制硕士生开题报告的课题名称汇总后存档备案。

(3)开题报告论证会应至少聘请5名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论证专家组,设组长1人,主持论证会。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含硕士研究生本人导师),若选题为交叉学科,可适当增加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1)三年制专业硕士研究生结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工作站(以下统称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专业实习和工程实践计划安排,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开题论证工作,学院办公室应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将三年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课题名称汇总后备案。

(2)二年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中期(十一月底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学院办公室应于第三学期结束前将二年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课题名称汇总后备案。

(3)开题论证会一般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由各院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商后组织实施并安排相关专业或领域的校内导师参加。

(4)开题报告论证会应至少聘请5名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论证专家组,设组长1人,主持论证会。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含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导师),一般应当有校外单位的专家(其中石油石化相关领域的工程硕士论文开题一般应有来自石油石化企业相关领域的专家),若选题为交叉学科,可适当增加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二、学术规范专题教育

(一)学位论文开题前,导师要与研究生进行一次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专项谈话,对研究生坚守科学精神和学术道德提出严肃、明确的要求。

(二)在论文研究阶段,导师要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专题教育,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规范”等学习教育活动。(相关学习材料请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风建设专题网站http://www.cup.edu.cn/xuefeng/gzzd/schoolwj/84296.htm

三、学位论文评阅

(一)博士研究生

拟于12月毕业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本学期非集中送审每周五送审1次截至11月26日)。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周期初评和复评)为40个工作日,请合理规划送审、答辩及学位申请时间安排。评阅结果反馈一般为提交至学位办送审后40天,请届时自行关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评阅结果,谢绝提前问询

(二)硕士研究生

学位论文评阅方式与原要求一致,详见2021年春季学期学位工作的通知https://grs.cup.edu.cn/F0101/90218.jhtml

四、学位论文答辩

(一)各学院(研究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采用现场答辩,如确受疫情影响,经学院审批可采取视频答辩。采取网络远程视频答辩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网络视频答辩工作方案。

(二)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及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满足答辩条件的(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规定),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答辩,提前答辩或延期答辩的需按规定办理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答辩。在职工程硕士生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2021年12月为最后一次学位申请机会违反规定举行的答辩一律无效,学校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五、研究生学位审批及材料报送

(一)学位申请与审批

1.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所有博士生(含已毕业仅申请学位)通过系统在“科研管理”菜单提交科研成果;导师和学院线上审核;无需移交纸质材料,学位办审核系统中“学院审核通过”状态的材料。

2.“研究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的采集和审核

(1)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职工程硕士采用旧办法线下填表收集),符合答辩申请资格的同时可在系统进行“学位授予数据核对”(系统12月10日关闭)。

(2)学院在“毕业→学位申请管理→学位授予数据审核”审核通过分委会讨论通过的人员,未通过分委会讨论的人员驳回提交。

3. 终版学位论文提交与审核

(1)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院采取旧办法收集在职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离校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终版学位论文(明评格式1份,盲评格式1份)及摘要,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离校,12月31日系统关闭(建议学院要求学生提前一周提交,留出审核及驳回重新提交的时间),要求如下:

材料

命名要求

格式要求

说明

学位论文

11414_2014999999_LW.pdf

明评;pdf

11414为学校代码,2014999999为个人学号

11414_2014999999_LW_M.pdf

盲评;pdf

摘要

11414_2014999999_ZY.txt

txt

(2)终版学位论文将用于学校、北京市及国务院学位办抽检,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论文质量,请各学院(研究院)提醒研究生按时提交,导师严格把关,建议待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发放学位证、毕业证书。

(3)“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终版学位论文与离校前在图书馆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无关,需分别按要求完成,切勿混淆!

(二)向学位办公室移交材料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12月10日前向学位办移交材料如下: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审查报告,含审查研究生申请学位人员名单(按研究生类型填报)

2.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的博士生申请学位汇总材料(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审查表;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与分委员会投票结果汇总表;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汇总表)

3.在职工程硕士的“研究生基本信息登记表”(其他学位类别研究生均以系统“学院审核通过”状态为准,不再收取电子表格,请注意保持系统审核通过的人员与分委会总结报告附人员清单一致)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12月14日前向学位办移交材料如下:

1.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研究生档案);

2.一本博士学位论文(附论文清单,清单内容如下);

            学院(研究院)博士学位论文提交清单(202112)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科专业

导师

保密年限







注:保密年限仅限于保密论文,保密申请相关事宜咨询所在学院(研究院)

(三)向学校档案馆送交归档材料

请各学院将以下材料先暂存本学院,待秋季学期的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按学年移交学校档案馆。

1.本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需在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完成手写体日期、作者及导师签名

2.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学校档案馆)。

(四)向学校图书馆送交材料

本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需在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完成手写体日期、作者及导师签名

向学校档案馆和学校图书馆送交材料的时间和具体事宜由各院与档案馆(电话:3260)和图书馆文献借阅部(图书馆209,电话:3535)商定。

六、证书发放与领取

1.校学位会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研究生院通知学院(研究院)办公室领取证书;定向、委培研究生需携带原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含学位申请者个人身份信息,同意由本人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方可领取。

2.学院应提醒未参加研究生图片照片采集的研究生,按研究生院要求补拍(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告栏查阅补拍信息,通知一般在上一年的9月份发布),否则将无法电子注册和按期领取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网络视频答辩工作方案.docx


 

2021年10月14日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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