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1 15:30:56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中石大京研[2017]23号),现就评选2021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中石大京研[2017]23号)(简称《评选办法》)中的评选标准(附件1)。

二、评选范围

2021年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范围为2020-2021学年度已通过答辩的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包括同等学力人员、在职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申请者)。

三、工作步骤

在评选范围内满足评选标准的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可自行向所在学院(研究院)申请或者由其指导教师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推荐。各学院(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办法》第四条的评选标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学院(研究院)按分配指标数(由研究生院依据各学院毕业生人数比例计算得出)评选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额如下(包含专业学位):


学院(研究院)

篇数

地球科学学院

5

石油工程学院

6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5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4

地球物理学院

3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2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3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

理学院

2

经济管理学院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2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1

合计

40

 

四、材料填写与报送

1. 申请者以学号为用户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gmis.cup.edu.cn/gmis/(S(w5fvsntqvxn3l2vagxbukrpp))/home/stulogin  开放时间为5月21日—6月3日,忘记密码的请联系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重置密码,默认密码为“cupyjs+出生日期八位数”),在系统“毕业与学位-优秀论文申请”菜单栏中填写和完善申报相关信息。

其他需上传系统的附件包括:

(1)硕士学位论文(WORD格式,以“学位论文-姓名”命名);

(2)优硕微展,应包含作者简介(含照片),学位论文研究背景、主要研究内容、主要创新点和代表性学术成果名称等(WORD格式,自行排版,不超过2页,以“优硕微展-姓名”命名);

(3)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全文、专利、科技成果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文件,PDF格式,以附件2作为封面,次序与申请表中填写的成果次序一致,以“支撑材料-姓名”命名)。

上述材料请严格按通知要求填写并按顺序整理,请勿加入与通知要求无关的其他材料。

2.申请者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由导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管理-优秀论文申请审核”菜单中进行审核。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审核评选工作后,在系统“毕业-优秀论文管理-优秀论文推荐”菜单中对推荐人员进行排序。各学院可在系统中自行下载申报表、学位论文和支撑材料。

本次申报工作线上进行,申请者及学院不需线下提交其他材料。

请申报者依据所在学院时间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并提交导师审核。各相关学院(研究院)应于6月11日11:30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推荐报送工作。

4.有关要求

申请表中填写的各项成果均应为硕士在读期间获得如:作者获硕士学位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则所填写代表性成果的获得时间须在作者入学日期至2020年12月19日期间),可填学术论文、专利、奖励等,但总数不得超过5项。各项成果均应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和获得。所列成果必须提供附件证明材料,否则视未有。申报者需保证申报信息填写的真实性,如有不符,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院系抓紧时间,按时按要求完成评选工作并报送评选材料,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1日


 

附件1:2017京研2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印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2: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封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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