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与学位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2 08:48:47

各学院(研究院)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保证本学期研究生论文开题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6号)、《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7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8号)、《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9号)和《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京防疫〔2020〕23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与学位审批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所有博士、硕士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线上申请开题并打印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流程网址如下:https://grs.cup.edu.cn/F70n/90048.jhtml

   (一)博士研究生

1.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并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将开题报告的课题名称汇总后存档备案。

2.博士学位论文开题采取先评阅后做开题报告的方式。开题报告由学院聘请3名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应少于2名,工程型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需聘请校外企业专家1名。

(二)硕士研究生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学院办公室应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将开题报告的课题名称汇总后存档备案。

(2)二年制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学院办公室应在第三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将二年制硕士生开题报告的课题名称汇总后存档备案。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1)三年制专业硕士研究生结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工作站(以下统称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专业实习和工程实践计划安排,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开题论证工作,学院办公室应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将三年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课题名称汇总后备案。

(2)二年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中期(十一月底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学院办公室应于第三学期结束前将二年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课题名称汇总后备案。

(3)开题论证会一般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由各院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商后组织实施并安排相关专业或领域的校内导师参加。

二、学术规范专题教育

(一)学位论文开题前,导师要与研究生进行一次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专项谈话,对研究生坚守科学精神和学术道德提出严肃、明确的要求。

(二)在论文研究阶段,导师要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专题教育,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规范”等学习教育活动。(相关学习材料请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风建设专题网站http://www.cup.edu.cn/xuefeng/gzzd/schoolwj/84296.htm

三、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

所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职工程硕士论文评阅咨询所在学院)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线上申请评阅,具体操作流程网址如下:https://grs.cup.edu.cn/F70n/90048.jhtml

建议学院在学位论文外送评审前对所有拟评审的学位论文(包括博士、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论文)均进行文字重复率检测。由学院(研究院)对拟检测论文统一打包后提交图书馆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图书馆二楼205,电话3720),论文电子版为WORD格式(内容除去致谢、附录、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部分),检测结果由图书馆直接反馈到学院处理。学院需检查学位论文检测版本与答辩版本是否一致。

(一)博士研究生

本学期博士生学位论文集中送审截止至10月9日,研究生通过系统进行评阅申请,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将汇总数据表(系统导出)和盲评格式学位论文一并发送学位办。学位论文初评与复评周期均为40个工作日,请合理规划送审、答辩及学位申请安排。

(二)硕士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采用署名方式评阅(以下称为“明评”)或隐名方式评阅(以下称为“盲评”),建议实施全盲评阅制度。盲评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分委员会”)组织实施。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采用署名方式评阅。

2.下列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盲评,由学院(或研究院)组织送评。

破格录取的、被学业警示的或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首次(含首次在新的学科专业)以第一导师身份招收培养指导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上一年学校或北京市学位办等上级部门组织评阅或抽检的硕士学位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其指导教师在随后两个年度指导的同一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组织工作

(一)本学期申请学位研究生的答辩截止时间是12月7日,请各学院通知导师和研究生及相关人员注意时间安排。各学院(研究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答辩具体形式(远程视频答辩或现场答辩)。采取网络远程视频答辩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网络视频答辩工作方案。

(二)所有研究生(除在职工程硕士)通过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并打印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流程网址如下:https://grs.cup.edu.cn/F70n/90048.jhtml所有在职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学位申请所需材料表格,至“研究生院主页→学位→资料下载”区下载。

(三)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答辩,提前答辩或延期答辩的需按规定办理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答辩,否则,答辩无效。在职工程硕士生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

(四)学位论文评审结果须满足答辩条件方可举行答辩,违反规定举行的答辩一律无效,学校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五、研究生学位审批及材料报送工作

(一)学位申请与审批

1.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1)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京防疫〔2020〕23号)要求,2020年博士学位审核中,对博士毕业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不做要求。如有不满足学校关于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规定:“至少参加一次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宣读或张贴并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由学院(中心)学位分委员会负责审核)”,分委会需提交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明确确实受疫情影响,无法满足参加国际会议,不得存在任何弄虚作假。

(2)所有博士生(含已毕业仅申请学位)通过系统在“科研管理”菜单提交科研成果;导师和学院线上审核;无需移交纸质材料,学位办审核系统中“学院审核通过”状态的材料。

2.“研究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的采集和审核

(1)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职工程硕士采用旧办法线下填表收集),符合答辩申请资格的同时可在系统进行“学位授予数据核对”(系统12月10日24时关闭)。

(2)学院在“毕业→学位申请管理→学位授予数据审核”审核通过分委会讨论通过的人员,未通过分委会讨论的人员驳回提交。

(二)向学位办公室移交材料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12月11日前向学位办移交材料如下: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审查报告,含审查研究生申请学位人员名单(按研究生类型填报)

2.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的博士生申请学位汇总材料(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审查表;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与分委员会投票结果汇总表;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汇总表)

3.在职工程硕士的“研究生基本信息登记表”(其他学位类别研究生均以系统“学院审核通过”状态为准,不再收取电子表格,请注意保持系统审核通过的人员与分委会总结报告附人员清单一致)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12月15日前向学位办移交材料如下:

1.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研究生档案);

2.一本博士学位论文(附论文清单);

另外,各学院要向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收集2份电子版学位论文(pdf格式),一份为明评格式,一份为盲评格式。明评格式论文文件名:11414_082002_2014313099_李三_LW.PDF;盲评格式论文文件名:11414_082002_2014313099_LW.PDF。其中11414为我校代码,082002为入学时学科专业代码,2014313099为学号,李三为姓名,LW代表论文。电子版暂留存于学院,以备上级部门和学校进行论文质量抽检盲评。

(三)向学校档案馆送交归档材料

请各学院将以下材料先暂存本学院,待秋季学期的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按学年移交学校档案馆。

1.本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需在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完成作者及导师签名

2.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学校档案馆)。

(四)向学校图书馆送交材料

本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需在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完成作者及导师签名

向学校档案馆和学校图书馆送交材料的时间和具体事宜由各院与档案馆(电话:3260)和图书馆文献借阅部(图书馆209,电话:3535)商定。

研究生院

二Ο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网络视频答辩工作方案.docx

附件2博士学位论文提交清单.docx

附件3论文与学位系统操作指南.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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