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对象
本次中期检查项目为2022年立项的研究期限为2年的所有项目,共计20项,详见附件1。
二、检查安排
1、项目所在二级单位负责项目中期检查工作,请各单位参照任务书的安排,认真组织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工作滞后的项目按期执行。
2、中期考核申请及审核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2日—11月22日。请各单位于11月22日前,组织完成中期考核申请与审核环节,逾期将不予受理。
3、请各单位及相关教师高度重视项目中期考核工作,对未达到中期考核标准的,将中止项目,停止后续拨款。
4、针对重点项目,研究生院组织汇报,主要体现项目阶段性成果,汇报安排另行通知。
如有问题,请联系培养办公室王雪(010-89733246)。谢谢!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日
附件1:2023年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中期考核项目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