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2 17:41:51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中石大京党〔20218号)、《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十项行动计划》(中石大京研〔202116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现启动2023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指南(2021-2025年)》(附件1),申报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进行申报评审。

重点项目由二级单位组织集体立项申报(可跨单位联合申报),可下设若干子课题。原则上不支持教师单独申报。重点项目列表及相关建设要求详见《2023年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重点项目》(附件2)。

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申报相关要求

1.为充分发挥二级单位的统筹规划作用,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实行学校、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三级责任制。

2.各二级单位应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任务要求,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做好重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各二级单位可申报重点项目1-2/,同一类重点项目不得连续申报;积极组织申报一般项目。

3.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严格执行中期考核与验收考核。根据项目研究成果,项目验收视情况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

4.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经二级单位评审后择优推荐,提交至研究生院,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系统开放时间:2023112—20231122。请各单位于1122日前,组织完成申报和审核环节,逾期将不予受理。

5.结合二级单位推荐意见,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分类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公布立项结果。

 

如遇问题,请联系培养办公室王雪(010-89733246)。谢谢!

研究生院

2023112


附件1: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指南(21-25年).docx

附件2:2023年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重点项目.docx

附件3:立项系统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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