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中石大京党〔2021〕8号)、《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十项行动计划》(中石大京研〔2021〕16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现启动2023年“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指南(2021-2025年)》(附件1),申报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进行申报评审。
重点项目由二级单位组织集体立项申报(可跨单位联合申报),可下设若干子课题。原则上不支持教师单独申报。重点项目列表及相关建设要求详见《2023年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重点项目》(附件2)。
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申报相关要求
1.为充分发挥二级单位的统筹规划作用,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实行学校、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三级责任制。
2.各二级单位应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任务要求,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做好重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各二级单位可申报重点项目1-2项/年,同一类重点项目不得连续申报;积极组织申报一般项目。
3.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严格执行中期考核与验收考核。根据项目研究成果,项目验收视情况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
4.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经二级单位评审后择优推荐,提交至研究生院,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22日。请各单位于11月22日前,组织完成申报和审核环节,逾期将不予受理。
5.结合二级单位推荐意见,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分类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公布立项结果。
如遇问题,请联系培养办公室王雪(010-89733246)。谢谢!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日
附件1: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指南(21-25年).docx
附件2:2023年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重点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