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常规检查定于10月30日-11月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学院(研究院)自查为主,研究生院抽查为辅,内容涵盖招生、培养、专业学位、学位、学科各环节,检查结果作为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年终考核重要依据。请各学院(研究院)于11月9日前提交2023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总结报告(OA至王雪)。
二、检查内容
以下为主要检查内容,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考核表见附件。
(一)招生部分
1.推免生(含直博生)
申请人自述、成绩单、复试名单、复试细则、复试记录表。重点检查:校外推免生相关材料。
2.统考硕士生
成绩单、现实情况表现表、复试名单、复试细则、复试记录表。重点检查:硕士复试中笔试科目(包括跨专业加试考生)的试题、试卷。
3.博士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含学术型博士和工程博士)博士研究生)
复试细则、材料审查评分记录(申请考核制)、笔试试卷、复试记录表、拟录取名单等。重点检查:博士复试记录表中内容。
4.新生资格审查
档案审查情况、资格审查总结。内容包括:资格审核结果、新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对新生档案材料(特别注明:非定向,档案不转的考生)及学历、学位与《资格审查表》信息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硕士新生必须有本科毕业证书,博士新生必须有硕士毕业或学位证书)等情况进行审查。
(二)培养部分
1.教学管理工作
包括教务材料归档(课程大纲、教学日历、试题、答案、学生答卷或大作业、过程性考核成绩及评分依据、成绩单、考场记录表、考勤表、考试分析与教学总结等)、开新课试讲、成绩管理、外语免修、学年停开课程未报备情况等。
2.学籍管理工作
包括学籍日常管理、新生入学报到、学籍材料归档、学籍变动数据统计、毕结业学生资格审核管理、毕结业学生材料归档、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重点检查学籍学历材料归档管理情况,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提交及审核情况。
3.研究生国际化教育管理工作
重点检查全英语硕士学位项目的管理工作。
(三)专业学位部分
专业实践派遣及过程管理。包括2022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派遣情况(含离校申请、基地进站函、接收函、专业实践计划以及研究生实习到岗情况等);2021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及2022级会计、金融硕士等非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两年制)专业实践月报、季报、中期检查完成情况,实习到岗情况,专业实践考核组织完成情况,出站返校情况(出站返校学生名单、出站申请、基地出站函等)。
(四)学位部分
1.2021级博士、2021级三年制硕士研究生、2022级二年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等工作环节自然形成的各类文档是否完整、内容是否规范。包括:《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安排、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会专家名单、评审意见和论证意见等材料。
2.督导组专家听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反馈情况。
3.2022年12月、2023年6月和9月授予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批等工作环节自然形成的学位审批材料(存学校档案室);2023年6月和9月获学位研究生使用答辩服务系统情况。
4.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材料:2022年12月、2023年6月和9月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记录、表决票,学院分委员会向校学位会会议提交审议的材料,以及审批通过的保密申请表及相关项目合同支撑材料纸质版。
(五)学科部分
1.学位点管理材料
(1)各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学院学科专业发展计划表以及学科撤销申请(各相关学院);
(2)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建设资料,包含相关文件制定、学科发展、项目申报、哲学社会科学调研、案例编制情况以及学院会议讨论记录等(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
(3)学位点申报、自主设置、动态调整材料(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
2.学科建设项目管理类材料
(1)2022-2025年学科建设项目执行材料(年度计划书及其支撑材料、设备论证以及论证会议纪要、建设投资单等)(各相关学院);
(2)“双一流”建设相关材料(中期自评报告及论证PPT、监测数据资料、专家论证意见)(各相关学院);
(3)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建设项目周期自评材料,包含自评报告、对标表、会议纪要等(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北京市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方案编制材料(各相关学院);
(4)学科建设归口的修购专项申报及执行材料(各相关学院);
(5)教育专项投资项目计划书、项目投资单、设备论证以及论证会议纪要等材料(各相关学院);
(6)学科数字化资源建设项目,包含项目计划书、脚本、影响,及图片资源、拍摄样片及成品等(各相关学院)。
3.学院/研究院内部学科建设规划(计划)、学科相关会议记录及与学科相关材料等。
4.专项类项目与人选申报推荐
(1)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学院审核记录(各相关学院);
(2)北京市应急管理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3)学会委员推荐材料(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三、检查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具体安排如下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