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收项目
1.2019年、2020年立项的研究期限为2年的项目,2021年立项的研究期限为1年的重点项目,原则上应参与本年度验收,如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延期验收1年。
2.2018年立项的项目,本次务必参与验收,不能再次延期,如未完成可以申请终止项目。
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共76项。其中标红项目为本次务必参与验收的项目。
二、验收安排
1.二级单位审核
二级单位审核项目预期成果完成情况(对比任务书),严格把关,尤其是教材、课程建设等刚性指标的完成情况,未完成刚性指标的项目延期验收或验收为不通过。
本年度验收申请及审核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系统申请开始时间为11月28日,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请各二级单位按时完成组织与审核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2.学校验收
研究生院根据二级单位审核结果,确定参与验收项目名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公布验收结果。
三、其它事项
项目可以申请延期验收,项目期限为1年的项目延期不得超过1年,项目期限为2年的项目延期不得超过2年。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1.2022年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验收项目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