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立项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3 10:02:2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十项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工作部署,现启动2021年“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立项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扎实落实。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指南(2021-2025年)》,申报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进行申报评审。

 重点项目由二级单位组织集体立项申报(可跨单位联合申报),可下设若干子课题。原则上不支持教师单独申报。重点项目列表及相关建设要求详见《2021年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重点项目》(附件1)。

 一般项目拟资助20项,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申报相关要求

 1.自2021年起,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将充分发挥二级单位的统筹规划作用,实行学校、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三级责任制。

 2.各二级单位应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任务要求,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做好重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各二级单位可申报重点项目1-2项/年, 同一类重点项目不得连续申报;积极组织申报一般项目。

 3.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严格执行中期考核与验收考核。根据项目研究成果,项目验收视情况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

 4.本年度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经二级单位评审后择优推荐,提交至研究生院,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5.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分类进行评审,结合二级单位推荐意见,确定拟立项项目,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公布立项结果。

 6.系统申报开始时间为12月6日,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请各学院按时完成组织申报与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3日

通知附件.docx

研究生质量与创新工程项目指南(21-25).docx

申请书(供参考,以系统为准).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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