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卓越工程师学院是中国在海外设立的首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巴西里约热内卢联邦大学工学院共建的中巴科技创新中心框架下成立,学院依托重大工程项目,聚焦海洋资源与能源开发、绿色低碳等领域,推动中巴企业和高校深度合作,促进教育、科技与产业融合,培养卓越人才。
中巴卓越工程师学院现依托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2),拟选拔优秀硕博研究生赴巴西里约热内卢联邦大学学习交流,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分别以联合培养硕士、联合培养博士的身份派出(如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
二、选派学科
安全科学与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机械工程、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
三、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四、申请流程
(一)校内初审阶段(7月20日前)
1.申请人需准备下方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中巴卓越工程学院,电子邮箱:yangyehe@cup.edu.cn(何老师)。
(1)个人CV(英文);
(2)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英文);
(3)一封校内导师推荐信(英文),需导师签字;
(4)申请人信息表(附件)。
2.中巴卓越工程师学院初审申请人材料。
(二)外方面试阶段(8月3日前)
中巴卓越工程师学院组织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参与外方面试。通过面试的,由外方统一出具邀请信及外语水平证明。
(三)CSC申请材料准备与提交阶段(8月22日前)
1.通过外方面试的申请人按要求准备CSC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1)《研究生类别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8)中要求的材料。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请使用附件1,《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请使用附件2。
(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派出人员推荐表(研究生类别)》(附件3签字盖章)。
2.申请人将CSC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电子邮箱:guanxinyu@cup.edu.cn。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为“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序号见申请材料列表,例:5-外语水平证明),文件夹命名为“姓名-选派类别”。
(四)CSC申请材料审核阶段(8月31日前)
研究生院对CSC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
(五)网上填报阶段(9月1-5 日)
获得推荐的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提交申请材料。
(六)终审与报送阶段(9月20日前)
研究生院汇总审核,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注意事项
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六、其他
(一)创新项目有关信息可参见国家留学网发布的专栏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
(二)咨询联系
1.研究生院:guanxinyu@cup.edu.cn,关老师。
2.中巴卓越工程师学院:yangyehe@cup.edu.cn,何老师。
中巴卓越工程师学院欢迎符合条件的同学踊跃申报,提升自身学术水平与国际视野,为中巴能源合作与发展贡献力量!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