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申报】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次石油石化领域小语种高级复合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和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5 10:25:16

“石油石化领域小语种高级复合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和“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为研究生院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子项目,由研究生院负责开展人员选拔与推荐工作。现根据2025年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2),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简介

“石油石化领域小语种高级复合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依托我校石油石化领域的学科优势和国际影响力,中外协同培养石油石化领域亟需的掌握国际先进石油技术,知晓油气资源国能源战略和政策,同时具有国际视野,了解油气资源国文化,具有卓越国际竞争力的小语种复合型工程应用专业技术人才。

“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我校联合国内天津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西南石油大学、东北石油大学、长江大学、西安石油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等12所高校共同申报,推动中石大及联盟高校深入开展碳中和能源领域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CSC开网时间

第一批次:2025年3月1-10日

三、项目信息

(一)石油石化领域小语种高级复合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二)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四、类别条件及留学期限

(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四)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过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五、申报流程

(一)资格初筛阶段

1.申请人需准备资格初筛阶段的材料,并于2025年1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guanxinyu@cup.edu.cn,意向申请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的教师仅填报第(5)项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派出人员推荐表》(附件1

(2)外语水平证明:该阶段提交CET6、雅思、托福等外语考试成绩单;申请哈利法大学的,CET6须达到500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托福91分及以上。

(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申请哈利法大学的,要求无挂科记录。

(4)CV(英文):仅申请哈利法大学人员提供

(5)申请人信息表(附件2)

2.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初筛,视情况对哈利法大学的申请人进行校内面试,初筛结果将通过邮箱反馈,请申请人随时关注。

(二)CSC申请材料准备与提交阶段

通过资格初筛的申请人按照CSC官网要求(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及后续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次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的通知》,准备CSC正式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

(三)校内评审与推荐阶段

研究生院组织开展“石油石化领域小语种高级复合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和“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校内评审工作。获得推荐的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研究生院终审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注意事项

(一)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二)申请哈利法大学的人员,需同时通过CSC及外方招生办的审核录取,方可赴该所学校联合培养。我校国际处将统一组织申请人准备有关材料,并递交至哈利法大学招生办。

(三)如申请人赴非英语母语国家,但学习和工作语言为英语,请在邀请信中明确此项内容。如申请人曾参与过全英文课程的学习,或有俄语、法语、西语基础的,将优先考虑推荐。

七、咨询联系

申请人可至主楼B208培养办咨询,或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办公电话:010-89733246 关老师

电子邮箱:guanxinyu@cup.edu.cn,咨询请备注姓名及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派出人员推荐表(研究生类别).docx

附件2:申请人信息表.xlsx






上一篇:【人员申报】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次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举办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宣讲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