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次石油石化领域小语种高级复合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和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5 10:38:21

、项目简介

“石油石化领域小语种高级复合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依托我校石油石化领域的学科优势和国际影响力,中外协同培养石油石化领域亟需的掌握国际先进石油技术,知晓油气资源国能源战略和政策,同时具有国际视野,了解油气资源国文化,具有卓越国际竞争力的小语种复合型工程应用专业技术人才,自获批以来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卓越国际竞争力的“专业+语言+技术”国际化复合型人才。

“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我校联合国内天津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西南石油大学、东北石油大学、长江大学、西安石油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等12所高校共同申报,推动中石大及联盟高校深入开展碳中和能源领域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有助于建立碳中和能源技术体系与人才队伍,引领推动能源行业绿色转型发展,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CSC开网时间

第一批次:2024年3月1-10日。

三、留学院校选派专业及选派类别

石油石化领域小语种高级复合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二)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类别要求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学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学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四)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须为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过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申报流程

(一)意向申报本项目的学生请准备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派出人员推荐表附件1)、申请人信息表(附件2);意向申报的教师请填写申请人信息表(附件2)。上述材料均需于2024年1月14日前提交至邮箱Guanxinyu@cup.edu.cn

(二)研究生院将根据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筛。通过初筛的申请人请按照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的通知》要求准备后续申请材料。

六、注意事项

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七、其他

(一)创新项目相关事项及要求可参见国家留学网发布的专栏通知: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

(二)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关老师

办公电话:010-89733246

电子邮箱:Guanxinyu@cup.edu.cn,咨询请备注姓名及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5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派出人员推荐表(联培研究生).docx

附件2:申请人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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