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申报】关于2024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人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1 15:15: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受教育部委托,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CSC开网时间:20231110-17日(具体申报流程见第六条)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访问学者:3-10个月

2.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3.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4.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三、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 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资助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申请条件

1.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在校研究生可选择的类别条件为: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请跨专业攻读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2)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外语条件:攻读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六、在校研究生申报流程

1. 20231110日前在校研究生申请人须仔细阅读项目简章、拟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所在学院(研究院)审核。具体如下:

(1)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中要求的材料。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需提交word版本;学习计划(外文)应为1000字以上,由导师审核并签字、学院审核并盖章;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为“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如“3-学习计划”);所提供材料如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须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2)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派出人员推荐表》(附件2)。

(3) 学院(研究院)2024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

2. 2023年11月13日前,所在学院(研究院)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审核把关,汇总填写学院(研究院)2024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学院(研究院)申请人电子材料OA发送至研究生院关心雨,纸质版材料交至主楼B207。研究生院将审核相关材料并将推荐人选统一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 2023年11月15日前,获得推荐且申请材料合格的候选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4. 2023年11月17日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审核,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5. 2023年12月15日前,申请人须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完成注册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24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附件1)。俄方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七、咨询联系

1.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人: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10-66093559/3933

2. 研究生院联系人:关老师

   联系电话:010-89733246

研究生院

2023年111

附件1: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简章及附件.rar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派出人员推荐表.docx

附件3:学院(研究院)2024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推荐人员汇总表.docx


上一篇:【人员申报】关于2024年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项目人员申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邀请参加2023博士生国际招生面试交流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