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2 16:25:12

各学院(研究院):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选派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启动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的遴选工作,具体选派办法请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157。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1. 个人申报方式,即申报主体为个人,由申请人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获邀请信后按照要求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派

2. “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方式,申报主体为单位,由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具体要求如下:

(1) 各单位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

(2) 有意向申报项目的学院(研究院)须于2021126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与国外院校签署的校()际合作协议中/外文版报送至研究生院。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四、人选条件

1. 须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 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

6. 类别要求、外语条件等其他条件需符合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的规定,具体要求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57)查询。 

五、人员申报办法

各学院(研究院)于2022315前完成遴选工作,并请将推荐名单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组织被推荐人选2022320-25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研究生院按学院(研究院)推荐名单接收、审核材料,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直接申请。

六、咨询联系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 冯老师

邮箱地址:zpfeng@cup.edu.cn

办公电话:89733246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1年11月2日


2022年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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