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在籍新生研究生办理《研究生入学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9 10:05:21

         为规范学生档案管理,确保学生个人档案的完整性,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7号)第三章相关要求,我校将组织2021级在籍新生研究生(不含来华留学生)填报《研究生入学登记表》,该登记表将会存入学生个人档案。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2021级全体在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指有学籍的国内研究生)

二、办理时间:2021年10月29日-11月12日

三、办理流程

1.生本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管理—【学生入学登记】,认真核对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内等所有相关信息并补充完善。研究生系统中无学籍照片的学生请于11月7日之前至学信网指定补采地点采集照片(学生端首页查看是否有学籍照片,补采地点和要求详见附件1),研究生院培养办将在11月8日前补上传学籍照片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待确认系统中已有学籍照片后学生再进行后续操作;

2.学生本人在系统【学生入学登记—“word打印”下载打印《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再次核实确认本人学籍照片等所有信息是否有误,核实无误后打印,经本人签字,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学院(一式三份)。如由于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暂不能前往补采地点采集照片的学生,打印表格后需粘贴纸质版照片。

3.各学院应审核纸质版《研究生入学登记表》表格所有内容无缺项(如粘贴纸质照片应保证照片清晰),审核通过后加盖学院公章,于11月12日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盖章。《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将分别存入学生个人档案、所在学院和学校综合档案室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填写的信息均为入学当时的实际信息,要如实、认真填写;表内所列项目如无此项情况,应写“无”。

2.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录取类别、专业名称等信息为研究生招录信息,由系统自动对接而来,原则上禁止修改,如确实有误,请反馈研究生院培养办勘误相关信息。籍贯、前置学历信息等,为学生本人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系统填报并确认的信息,原则上禁止变更,以保证数据的出入口一致;

3.其他个人信息如需更新请前往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自行变更。

4.请各学院务必督促学生按要求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相应表格,核对无误后打印签字上交(一式三份)。

如遇其他问题或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王老师电话:89733246。

 

附件1 学籍照片补采集地点及拍摄要求.pdf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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